社区档案与民生征文

发布时间:2017-06-07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民生档案是社会公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原始记录。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社区档案与民生征文,希望大家会喜欢!

  【社区档案与民生征文1】

  如今,档案与民生密切相关。平时“沉睡”的档案,一旦为解决百姓“急、难、愁”问题而被“唤醒”后,会演绎出多少动人心弦的故事。

  这些年,在第二故乡马鞍山安享晚年的李大妈有件烦心事始终困扰着她:1958年她将户口从上海迁出,与同学一起赴安徽马鞍山参加建设,在第二故乡作出了奉献,也收获了爱情,建立了家庭,养育了后代。女儿的另一半在上海,所以家也安在上海,但女儿户口一直在马鞍山,“人户分离”多年,给女儿全家人的工作、学习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近年,知青子女依据有关政策可落户上海,然而女儿虽然具备落户基本条件,但由于无法提供自己当年“上山下乡”的相关档案依据,女儿户口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那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李大妈的妹妹和李大妈的女儿来到了位于外滩的上海市档案馆档案查阅服务中心。接待人员耐心倾听她们讲述了事由的来龙去脉,根据她们提供的线索,却没找到相关档案。接待人员又对她们细心引导,请她们提供当时李大妈具体的离校时间和赴外地参加建设的人员批次等要素,由此确定新的查找线索。经过仔细排查,终于找到了她们所需要的关键档案,一份1958年动员社会青年参加本外埠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总结。在十几页的总结中,接待人员找到了李大妈当年离校时的相关记录。依据这份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李大妈女儿的户口顺利迁入了上海市徐汇区。李大妈特意从马鞍山赶到上海,和女儿、妹妹一起专程到市档案馆档案查阅服务中心致谢。

  一天,一对老夫妻神色焦虑地来到普陀区档案馆,要求查阅他们20世纪60年代的婚姻登记档案。老夫妻想变更房屋产权登记,加入子女的名字,但需要有他们的婚姻登记证明,偏偏结婚证早就遗失了。要补证明却记不得当年是在何处办理的结婚登记,四处查询,均无所获。后来老先生想起当年在华师大工作时曾把户口迁到学校,于是来普陀区档案馆查询,但接待人员把他们的姓名键入相关档案数据库,信息框跳出的却是“对不起,没有找到您所需要的信息”。面对这样的结果,两位老人黯然神伤。接待人员运用其他查询方式也未有结果。“会不会不是在普陀区登记结婚的?”接待人员仔细询问。因为年代久远,两位老人已记不清了。

  接待人员决定利用全市民生档案跨馆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果不其然,在虹口区档案馆相关信息中查到了两位老人结婚登记的信息。老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在华师大工作前,户口曾短暂挂靠过虹口区,因为时间久远,而且挂靠时间不长,就忘记了。两个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很快联手出具了结婚证明。老夫妻俩看着1966年的婚姻登记记录,拿着盖上红印章的证明材料十分激动,连声道谢。接待人员也由衷高兴,多亏有了这个跨区域的民生档案查询平台。近年来,上海档案部门开展民生档案远程服务,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知青上山下乡、知青返城和知青子女回沪等民生档案实现“就地查询、跨馆出证、馆社联动、全市通办”。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在就近首访的档案馆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可查到本人相关的档案信息,并当场获得档案部门出具的档案证明。

  类似的故事时有发生,你我他不定会成为下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档案里的故事丰富多彩,除了民生的,还有决策参考、经济建设、文化传播等方方面面。

  【社区档案与民生征文2】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所谓民生,从人权角度看,就是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从需求角度看,民生是指与实现人的生存权利有关的全部需求和与实现人的发展权利有关的普遍需求。现实中,老百姓关心的主要民生问题包括就业,分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人身安全,稳定。档案工作包罗万象,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档案部门做好民生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是一个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工作中需要着力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力求与民生整体利益和社会和谐发展相协调、相一致。

  1.面向民众需求,建立健全民生档案

  一要建立健全“就业”档案。“就业是民生之本”。建立就业档案就要为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抓好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服务,切实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满足人民基本的就业需求。

  二要建立健全“教育”档案。“教育是民生之基”。要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就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目前,国民教育档案已有一定基础,还应在原有基础上着重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档案、进城务工子弟上学档案,积极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解决进城务工子弟上学难等问题服务。

  三要建立健全“分配”档案。“分配是民生之源”。要建立和完善分配档案,使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扩中、提低、限高”缩小贫富差距,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好日子服务。

  四要建立健全“社保”档案。“社保是民生之依”。建立健全社保档案就是要把各类社保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如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档案,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服务,为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衣食无忧服务。

  五要建立健全“稳定”档案。“稳定是民生之盾”。建立健全稳定档案,就要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档案,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和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供服务。

  2.强化常态执法,保障民生档案管理规范化

  一要建立健全民生档案法规制度。目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民生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内容比较单一、方法比较简单、执行力度不强。为有效加强对民生档案的科学管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针对当前民生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同研究,联合制定,建立起较为完备、并具较强法律约束力的民生档案的法规和制度。严格按照档案法规关于档案科学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及时收集归档、科学分类管理、妥善保管,确保民生档案及时建档,有效管理,不流失、不散失,保证各个行业或部门形成的民生档案齐全完整,为服务民生提供翔实可靠的信息资源。

  二要加强对民生档案的常态执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对就业、分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人身安全、稳定等各类民生档案的经常性执法检查,把相关单位的民生档案工作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范围,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并查处民生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违法现象,增强依法管理民生档案的意识,确保民生档案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推动民生档案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三要强化民生档案执法检查监督。要把依法管理民生档案纳入各级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中,制定相应的民生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核标准,强化平时监管和年中、年底的考核,确保各类民生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各地方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应严格履行法制监督职责,把民生档案监督检查作为贯彻档案法规、提高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促进档案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3.创新服务机制,做好民生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一要开拓服务思路。要积极拓展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思考档案工作服务民生问题,既要考虑如何为城市居民、下岗职工服务,也要考虑如何为“三农”建设服务;既要考虑如何为提高先进的市县、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生活服务,也要考虑如何为贫困县区、林区、矿区贫困群体服务;既要考虑如何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服务,也要考虑如何为改善自然环境、防止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等持续发展服务;既要考虑如何为党和国家中心服务,也要考虑如何为对外开放和国家外交事业服务。

  二要更新服务方法和手段。改变以前那种“你交我收、搞好保管,你查找、我提供”的传统服务模式,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档案网络化建设和电子文件的应用和管理,提高民生档案的管理效率,打造优质高效的档案信息服务。同时,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出发,特别是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各级综合档案馆要充分发挥利用现行文件中心的作用,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服务;各级档案馆要进一步丰富馆藏,将本地区具有爱国主义教育作用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收集进馆,办好面向社会开放的展厅、展室和展馆,极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社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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