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智慧女性书香家庭征文范文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智慧女性书香家庭征文范文精选1】
闲时,总爱信手书丛。流年淡淡,袅袅墨香,仿似沸水里翻滚的柠檬片,甜的酣畅,涩的警醒。细想起来,对文字的欢喜,是我开蒙至今,坚持的最好的事。
然宁静不易。繁华的现代都市,是粉饰纹路,包浆考究的精装木地板,外表甚是富丽,但却总被不经意掉落的小小弹珠,引来阵阵嘈杂。旁边又一栋大厦已见雏形,机器的轰鸣让耳朵几欲癫狂。人事纷繁,尘世聒噪,无尽的影子,在身边翻滚跳跃;纷扬的声音,在头顶飞舞盘旋。思想凝滞,我已呆在原地。偶见一本《西安旧事》,将我的灵魂从恍惚中救起,一幅幅泛黄的老照片,记录了这座城市沧桑厚重的成长足迹,于是,便生了一种凭栏岁月的冲动。
有人说: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要在路上。好吧,与其在喧嚣中沉溺,不如从心出发,在路上遇见更好的自己。
其时深秋将至,夜色拾级而上。晚风携起耳边细发,带走午后暖阳的最后温情,凉意便瞬息而来。火车上的一夜,我辗转反侧,不习惯居多,但也因雀跃,平添了精神。我来了,纵然山水万重,然我终是成了你的不期而遇。
“帝都宜使思秦唐 ”——在西安这样的城市,若只沉湎于花木之美未免过于轻浅。从一走出火车站,入目的灰色城墙便开始提醒:这里是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帝王之都。 穿越是无可能,凭吊最好不过。
历史课本里的兵俑,早已在脑海里铭刻,但当自己进入一号坑里,亲眼看到那些兵俑、马俑、阵列、陶土碎片,亲手触摸坑壁的黄土,才真真实实地感受到震撼。一个人,要有多么强大的信念和力量,才可以成就一统天下的霸业;同样是这一个人,又该是多么的贪恋和惧怕,才会兴起墓葬群的念头。始皇帝,他开创了一个前无来者的时代,却依然不可能逃过有始就会有终的宿命。也许吧,任谁立于权力的巅峰,都会忘记来路,都会迷失于荣耀,都会比常人更恐惧死亡。比较起来,反而是女人看得开一些。有关武则天的无字碑,世人流传多种说法,而我宁肯相信,精明如她,必定看穿了一切,于是,“是非功过,留待后人评说”——这样的气魄,始皇帝当自愧弗如吧。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华清宫的旧址上,仿古建筑尽力展现着当年的繁华。于他人来说,这或许只是一次游山玩水,但于我来说,这更是一场久别重逢。
我总大言不惭,直至站在你曾辉煌的流迹前也会说,你从屹立之初,便已注定与我千年后有一场因缘际会。我不过是去遵循一场安排好的宿命。没有华美的礼服与精心粉饰的淡妆,没有气泡翻转的香槟与优雅,没有气氛暧昧的舞曲和挑逗。你的沧桑,我早已预见;我的凌乱,你也心照不宣。
是流光溢彩也好,是残垣断壁也罢,在这笼着薄霾的午后,蓝田玉砌作的海棠盛开中,浸盈的时光若似当年池中人的冰肌玉骨。粼粼池水,恍现那日美人出浴。烟光旖旎,暗香盈盈。饶是鸾镜朱颜惊暗换,一场繁华终作了土,深情至此,我一如往昔,情怀如初。
小女儿粉面含春的娇怯,让我只记得了纳兰公子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如今才明了那一句“骊山语罢清宵半”,想必那日夜色如醉,月下曾有人挥手遥寄,回顾忍笑阶前立,总无语,也依依。
无论形制完全,还是残破不堪,这座古城一直静静的。从前皇帝御辇专用的城墙正门,而今车水马龙。你或许会叹息帝国不在,但那家家百姓屋顶飞檐上惟妙惟肖的吻兽却在诉说着:这个王朝,从未走远。
只等你遇见。
【关于智慧女性书香家庭征文范文精选2】
盼望着,盼望着,寒假迈着轻盈的步子款款而来。这是寒假的第一天,天空一如既往地收起了美丽的脸庞,没有彩色的阳光,也没有洁白的云朵,变得阴沉沉、灰蒙蒙的。窗外,雨淅淅沥沥地下着,没有一点儿要停下来的意思。我的心情如同怒放的花儿,那张笑眯眯的脸蛋儿与天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原因太简单了——我终于可以自由地支配时间啦!
吃过午饭,我计划着该怎样度过寒假的第一天。比起整天沉浸在网络中,我更愿意去广百书城里大把大把地“挥霍”时间。我忽然发现:看课外书,已经占据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走着走着,“广百书城”四个醒目的大字渐渐映入我的眼帘,一阵像歌声般的轻轻的喜悦,漾进了我的心田。远远地,我就望见了橘黄色的灯光洒了一地,光线是那么柔美,像温柔的小精灵,在瓷砖上闪烁着、跳跃着。我兴致盎然地走进广百书城,脚步轻轻。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书香,人们有的盘着腿坐在地板上看书,有的在一排排高大的书柜间穿梭,眼睛急切地寻找着自己想要的书,有的手里捧着一本本精致的书,满心欢喜地在柜台前付款。
我轻车熟路地穿过一排排书柜,很快地被一本叫做《红舞鞋》的书所吸引。多么诗情画意的题目啊!让我浮想联翩,那些蓝鼻子的巫婆、豌豆般大小的公主,还有,下了咒语的红舞鞋……纷纷涌进我的脑海。
封面上,一个少女穿着鲜红的舞鞋,舞动着优美的身姿,脸上焕发着执着与向往。她浑身散发着孤独者的气质,就像一部电影的名字——《黑暗中的舞者》。我以为,这是一本童趣盎然的故事书。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发现这不是童话,里面没有英俊的王子,没有可爱的南瓜车,也没有晶莹剔透的水晶鞋。但是,书中却讲述了一个有着童话般结局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一次偶然的机会,被幸运地选入学校的舞蹈队,并得到了全校唯一一个全国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嫉妒、误解、背叛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我被李莎莎的善良、勇敢所感动,心里就想翻卷着的海浪一样,起伏不平。她仿佛在告诉着我一个道理:“不管有过怎样的痛苦,或者正在经历着怎样的磨难,都不要放弃!”
我想到了学校的鼓号队。老师把神圣的指挥任务交给了我,每天放学后,我总在在教室里不停地训练着指挥的动作,手臂如同灌了铅似的,我渐渐觉得枯燥,每天都重复着同一首曲子,多无聊啊!我很想跟老师说,退出鼓号队。可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想起曾经打算退出鼓号队的种种借口,我不禁脸红。我决定,下个学期一定要专心致志地练指挥!
我梗直了后背,揉了揉饥肠辘辘的肚子,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看了几个小时的书。轻轻地合上书,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所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广百书城。一盏盏路灯亮了起来,晚风轻轻地吹。寒气逼人。我缓缓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盼望着明天的到来。
雨,依旧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