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关于法制在我心中征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7-04-01  编辑:沈舒文 手机版

  孟子曾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祖国的未来,学生应该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关于法制在我心中征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2016关于法制在我心中征文范文1】

  社会上有这样一群少年,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靠着勒索、敲诈过日子,这种日子的尽头就是在铁栅栏、大墙内度过几年青春。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一个就读于五年级的刘某由于种种原因,厌学、逃学甚至彻夜不归,时常在学校附近欺诈低年级同学,后来竟入室行窃,最后经警察,学校检举,被送往工读学校再教育。

  其实他们和我们一样,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成长为一个多愁善感的少年,从一个顽皮淘气的孩子成长为一个稳重懂事的少年,也和我们一样应该拥有一个五彩缤纷的未来,一个锦绣前程。可就是一时迷失方向,迈出错误的第一步,而离开了青少年应该遵循的正道,走上了另一条泥泞曲折的道路。

  而这错误的第一步多数是因为“以恶小而为之”。,从周围同学那里“顺手牵羊”,一开始是5元、10元,到后来胆子渐渐大了,偷取数额也增长了好几倍,有的甚至发展到了向低年级同学勒索、敲诈的地步,到最后等待他们的只有那冰冷的铁窗生活。

  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出自少管所一位犯罪少年的真情告白:徐某从小家境贫寒。有一阵子,校园刮起“四驱车”热,徐某羡慕得不得了,他偷了同班同学的10元钱买了一辆四驱车。因为只有10元钱,那位同学也没报告老师,这一风波就如此草草收尾。这给徐某带来很大震撼,他认为这样“赚钱”倒是很容易,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最终由于偷窃数额较大而被送进了少管所。

  由于他的盲目攀比.,同学的不检举使他们慢慢走向罪恶的深渊,执迷不悟又把他们一步步推向罪恶的深渊。家长的劝导,老师的教诲,对这些少年起不到任何作用。缺乏判断力、辨别力的他们把错的认为对的,把坏的认为对的。一直等到有一天,他们醒悟了,觉醒了,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可是一切已经晚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因为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他们要为自己当初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古人也早已告诫过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而错误的第二步就是法律意识的淡薄。像上文所提到的偷了10元钱,也许在许多同学眼里,10元钱根本算不上偷,只有上千上万的数额才算是偷。这是对法律知识的一种误解。偷是一种行为,而偷取的数额则是判决时的一项依据。

  据有关机构估算,青少年犯罪案例年年呈上升趋势。可见青少年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实在是太肤浅了。为此,我们的社会应对少年儿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少年儿童的是非观与处世观。而处于身心正在发生转变阶段的我们,更应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或是一时冲动而一失足成千古恨,到时后悔莫及。

  朋友们,看看这一例例令人发指的事实吧,看看那些生活在牢狱中的同龄人吧,也该为我们幼稚的心灵敲一下警钟吧!大家要从我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小公民。让黑色的魔爪永远从我们缤纷五彩的生活中驱逐出去!

  【2016关于法制在我心中征文范文2】

  孟子曾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这点在我们班可早就深入人心了!你问我为什么?那当然是高老师发明的“君子兰”模拟法庭的功劳啦!在我们“君子兰”班,每个同学都是法庭的工作人员,都是法庭的监督者。当然你一不小心“违法”了,那你可就会光荣地登 上法庭“被告席”哦!

  这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同学们正在聚精会神地听仇老师讲五线谱,可突然教室后排发生了一场“战乱”,陆思帆与周圣博居然一言不和就在音乐课上打起了架。这还得了,仇老师立即汇报给了高老师,高老师二话没说,就把二个斗鸡一样的“嫌疑人”请出了课堂,可即使是这样那两人的态度还绝对算得上嚣张啊。怎么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呢?高老师灵机一动,何不在班级开一次“君子兰”模拟法庭。公开审判呀?想想都很激动,教室里的温度立即升高了好几度!当然那两“嫌疑人”除外。我偷偷回头看了一眼,周圣博和陆思帆的脸都涨得发红了,周圣博的手还紧紧抓着自己的裤腿,看起来挺紧张。同桌小声嘀咕:“现在他们怎么不牛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呀!

  很快,“君子兰”模拟法庭开庭啦!各位法官各就各位,两位“被告”也被推上了法庭的“被告席”。高老师主动要求做原告。只听他大声控诉:“我状告陆思帆与周圣博,这2个人只想着自己,但忽略了班级,我向法庭提出诉讼,要求法庭根据个人的悔过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反思不到位,提议请他们2位离开这班级!

  话音刚落,陆思帆就吓得一哆嗦,教室里一片肃静,估计连一根头发掉在地上都可以清晰地听见。接下来,被告者,陆思帆一边擦汗,一边结结巴巴开始为自己辩护。翻来覆去都是谁先动手、谁骂人、谁欺负谁,说来说去,估计他自己都意识到自己“犯法”了,所以最后索性放弃辩护了。

  而周圣博则从头到尾都红着脸,断断续续地说着自己的错误,态度和打架时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看来,法庭的震慑力还是挺强的。之后班级其他目击者也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谈了自己的感受或评价。真的是高潮迭起,精彩纷呈呀!

  最激动人心的当属大法官进行最后的陈述了,她不偏不倚、娓娓道来,并对二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陆思帆与周圣博都触犯了“君子兰”班的“法规”。故判处本月阅读5本课外书(厚的)。

  “退庭!”一时掌声雷动,连二位“被告”都情不自禁鼓起了掌。

  这就是我们班的模拟法庭,它不仅帮助我们解决了班级的各种纠纷,还为我们普及了很多法律法规,所以“君子兰”班的孩子可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哦!

  小朋友们,我们可以,相信你们一定也可以。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2016关于法制在我心中征文范文3】

  “横过马路禁止闯红灯”、“禁止酒后驾车”……这都是《交通法》中的规定,我们理应去遵守,可是现在,人仍有一小部分人不遵守交通法则,这带来的是什么呢?是频繁的车祸、事故,让交警们忙得疲惫不堪。

  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就是那些人都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上次闯红灯没有出事,这次应该也不会有事吧?他们的这种行为是非常愚蠢的,闯红灯不就是为了赶时间吗?那短短的一分钟为什么就不能等一等呢?他们为什么就不想想如果闯了红灯,宝贵的生命就有可能在那短短的60秒失去呢?是的,时间是很宝贵,但是用生命作为赌注是不是太过分了呢?这是一种对生命的藐视,是不能容忍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四肢瘫痪、双目失明的情况下,他依然想为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他伤心过、绝望过,但是他从没有放弃过,因为他始终坚定着一个信念: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时间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我们应当去珍惜生命,不能因为心存侥幸而轻易地失去了他!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能做到的就是在上学、回家的路上不闯红灯,不在过马路的时候与同学嬉戏打闹,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要走斑马线。虽然这看起来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我们所有的小学生都从我做起,遵守法规,那该有多好啊!我想,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看到我们这些小学生都在遵纪守法,怎能不羞愧呢?他们一定会改过自新。这样良性循环,不就能构建成一个和谐美满的马鞍山吗?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小学生、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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