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际志愿者日宣传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04  编辑:pinda 手机版

   【篇一】

  为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增强社区志愿者的社会影响力,2015年12月2日,“国际志愿者日”到来之际,XX社区将开展题为“展志愿风采 建文明社区”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展志愿风采 建文明社区

  二、活动安排

  (一)设点集中宣传

  1、宣传内容: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宣传"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主题,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事业。

  2、具体要求:各宣传点要摆设两张桌子、有4名以上志愿者,志愿者佩戴服务标识(衣服、帽子等)、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志愿服务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内容:纪念"12.5"第二十七个"国际志愿者日"暨志愿服务宣传点;当天悬挂当天收走)。

  3、宣传时间、地点、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

  (二)公益广告宣传

  1、气球标语宣传

  责任单位、宣传内容、悬挂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

  2、LED显示屏宣传

  (1)宣传时间:2015年12月5日至30日

  (2)宣传重点:详见附件1中"志愿服务宣传口号"第2条、第4条、第8条、第14条等

  (3)责任分工:

  在有电子显示屏的各银行营业网点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银监局负责;

  在有电子显示屏的临街商铺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工商局负责;

  在有电子显示屏的电信、移动、联通营业网点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电信、市移动、市联通公司分别负责。

  在运营公交车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国资委负责。

  在星级宾馆、饭店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旅游局负责。

  3、媒体公益广告宣传

  宣传时间:12月5日至30日

  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频道频率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重点宣传附件1"志愿服务宣传口号"第2条、第4条、第6条、第8条、第14条等。

  责任单位:广安日报社、广安广播电视台。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公共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活动时间:2015年12月5日、6日、7日三天(7:30-9:30、11:00-13:00、17:00-19:00)

  (1)在城南红绿灯路口开展公共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行人有序、守规通行。

  责任分工:由团市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主动配合,加强指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2)安排志愿者在城南公交站台引导乘客排队有序上车、主动让座

  责任分工:由市国资委牵头,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市公交公司等参与。

  2、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2015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

  (2)活动内容:市级各单位在包街和联系社区区域,组织志愿者针对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现象开展劝导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的文明习惯;深入城乡结合部、村改居区域、老旧小区院落等区域,全面清理城市街面、立面、"脏乱差"死角等,开展清除杂草、擦拭雕塑、铲除小广告等志愿服务活动,维护整洁干净的城市容貌。

  (3)责任单位:市级各单位。

  各单位责任区域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广市创指办〔2011〕25号)执行。

  3、健康保护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2015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天(上午8:30-12:00)

  (2)活动地点:思源广场

  (3)活动内容:组织医护志愿者为市民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咨询;组织心理疏导志愿者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志愿服务,帮助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

  (4)责任分工: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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