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确定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遗产项目。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的概念。[2]
2003年10月通过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
1. 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 表演艺术
3.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4. 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 传统手工艺
中国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需先入国家级名录
世界记忆文献遗产
世界记忆文献遗产是指符合世界意义,于1992年[3] 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委员会确认而纳入《世界记忆名录》的文献遗产项目。世界记忆文献遗产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延伸,侧重于文献记录,包括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等文化事业机构保存的任何介质的珍贵文件、手稿、口述历史的记录以及古籍善本等。其目的是对世界范围内正在逐渐老化、损毁、消失的文献记录,通过国际合作与使用最佳技术手段进行抢救,从而使人类的记忆更加完整。
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从2002年起,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球环境基金开始启动设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按照粮农组织的解释,农业文化遗产属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在概念上等同于世界文化遗产,其保护项目将对全球重要的受到威胁的传统农业文化与技术遗产进行保护。农业文化遗产不仅是杰出的景观,对于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维持可恢复生态系统和传承高价值传统知识和文化活动也具有重要作用。
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为了更好地收集古代灌溉工程的相关资料、了解灌溉发展史及其对文明的影响、学习古人可持续性灌溉的智慧、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国际灌溉与排水委员会( ICID)决定从2014年开始,每年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进行评选。按照ICID执委会的解释,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属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在概念上等同于世界文化遗产。 申请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工程必须具有如下价值:是灌溉农业发展的里程碑或转折点,为农业发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在工程设计、建设技术、工程规模、引水量、灌溉面积等方面(一方面或多方面)领先于其时代;增加粮食生产、改善农民生计、促进农村繁荣、减少贫困;在其建筑年代是一种创新;为当代工程理论和手段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在工程设计和建设中注重环保;在其建筑年代属于工程奇迹;独特且具有建设性意义;具有文化传统或文明的烙印;是可持续性运营管理的经典范例。
世界湿地遗产
国际湿地是世界遗产的一部分,2009年,湿地国际联盟组织正式开展了对国际湿地纳入世界遗产保护战略的范畴,目前已经在中国计划开展湿地世界遗产评估的项目有青海湖、洞庭湖、泸沽湖等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