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
一、活动目的
近代以来,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实现国家建设发展和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为引导广大青少年深情缅怀先烈,学习感悟革命精神,从各个时期的先烈身上汲取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帮助广大青少年在烈士事迹的熏陶、感染和启发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不断增强青少年继承和发扬革命优良传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引导全省广大青少年为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追寻英烈坐标 传承红色基因
三、活动时间
20xx至10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1.建立英烈地标分布图。联合民政部门澄清当地英烈名录,组织团员青年组成寻访小分队,通过读书、上网、走访等多种途径,查阅搜集英烈生活成长遗迹、革命斗争遗迹、革命事件纪念地等历史记录资料,形成图文台账,建立英烈地标分布图。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在电子地图、实物地图等载体上开展英烈地标标注活动,组织全省各地团员青年借助网络平台互动交流,接受革命历史教育,追寻英烈革命历程,在建立本地区英烈地标分布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全省英烈地标分布图。
2.开展集中纪念活动。充分利用英烈地标分布图,集中开展祭拜先烈、讲述革命故事、唱响革命歌曲、寻访革命英雄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缅怀先烈功绩,弘扬革命精神。充分借助网上中华英烈纪念馆,以网络祭奠、发表感言、网络献花为主要形式,开展网上祭奠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从英烈事迹中感悟革命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充分结合以“传播红色基因、传承优良传统、传递理想信念,讲道德去庸俗、讲文明去陋习、讲奉献去攀比、讲奋进去浮躁”为主要内容的“三传四讲”主题活动,开展“祭先烈、赞祖国、共筑梦”主题团队日活动,组织发动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不同领域基层团队组织,在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中组织开展征文、演讲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帮助青少年加深对革命精神的认识,增强团队意识和担当精神。
3.深化青年志愿者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社会公益组织和青年志愿者队伍走访慰问退伍老兵、革命先烈困难家庭,全面调查日常生产、生活情况,通过与老红军面对面谈心、一对一结对帮扶、家庭义工保洁、捐赠专项资金等多种形式,帮助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组织志愿者在本地“红色地标”开展义务讲解活动,引导青少年深刻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共建美丽家园。
4.举行“青春为祖国点赞”活动。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建立青春点赞团,通过开展“我为祖国唱赞歌”活动,利用唱吧、配音秀、微视等新媒体终端向祖国畅述感受、表达感恩,抒发对祖国的热爱之情。通过开展“我向祖国说句心里话”微博征文活动,为祖国虔诚祈祷祝福,许下青春誓言。通过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我和祖国合个影”等活动,发起微博话题互动,利用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方式,引导青少年表达对核心价值观的理想感悟,抒发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和祝福。
五、活动要求
1.活动形式上,注重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用好“线上媒体”,又要用活“线下实体”。既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宣传优势,在“线上”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纪念日系列活动。又要发挥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充分利用各地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资源,以青年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各类纪念活动,形成线上线下互动,不断掀起活动热潮。
2.活动载体上,注重传统与创新相结合。河南青少年首个烈士纪念日系列活动是共青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形载体。各级团组织既要结合“我的中国梦”、“三传四讲”等主题活动,又要创新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时开展各类活动,以国家首个烈士纪念日为切入点,以青少年爱听、爱看、爱讲、爱参与为着眼点,注重思想引导、道德教化、精神熏陶,增强纪念活动的实效性。
3.活动内容上,注重示范性与群众性相结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团委要统一在9月30日上午举行革命英烈地标分布图启动、实地祭扫、网络祭奠、诗歌朗诵、教育宣讲等示范性集中纪念活动,要与郑州主会场的祭奠活动形成联动有效呼应。全省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把组织开展这项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群众性纪念活动,精心组织设计活动载体和环节,努力将活动办出成效、办出影响。
篇2:
《安徽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现结合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弘扬烈士精神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旨,以对烈士和后人负责的态度,以项目为抓手,以《规划》目标为引领,按照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分类推进的方法,全面推进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程的实施,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不断夯实烈士褒扬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水平,努力打造“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坚强阵地,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主题教育功能作用,不断推进烈士褒扬工作全面落实,为建设和谐社会、美好安徽做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原则
各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面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的同时,处理好重点和全面的关系,要突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提升陵园建设层次、打造精品工程和新建陵园等重点。同等条件下要把资源、人力和资金优先安排给已经开工建设和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二)分步实施、量力而行。要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规划》要求,结合本地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现状,合理确定总体建设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建设时序,坚持统筹布局、统一设计,分步协调推进建设。要根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要符合实际、量力而行,切忌盲目求大求快,造成建设中断、资金短缺,影响主题教育功能的发挥。
(三)着眼长远、规范实用。在规划实施中,要有发展眼光,坚持设计建设的前瞻性,保证工程一定时期内不落后,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建设必须符合烈士褒扬工作要求,与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安全卫生、消防等工程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设计建设要科学规范,注重实用性,方便群众瞻仰祭奠。
(四)分级负责、明确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民政部门为保护建设责任主体,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建设工作。民政部门要主动统筹协调规划设计、争取资金、安排建设和监督实施等工作,确保建设质量和建设时序。
三、目标任务分解
(一)总体目标。《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使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整体建设管理保护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目标任务可概括为实施“四项工程”:一是分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慰烈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34592座分散烈士墓集中迁移保护和368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任务。二是陵园全面维修保护工程。“十二五”期间,完成全省53所县级以上烈士陵园维修保护或新建改扩建任务,占陵园总数的73.6%,使之设施齐全、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庄严肃穆,陈展水平和教育效果明显改善。三是烈士纪念设施精品打造工程。选择4所国家级、4所省级、8所市县级烈士陵园进行重点打造,使之成为在全国和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陵园建设示范精品,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四是陵园管理保护层次提升工程。到2015年争取申报成功4-6所国家级烈士陵园,6-8所省级烈士陵园。
(二)任务分解。
为确保《规划》有条不紊地实施,现将上述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如下:一是关于分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慰烈任务。拟2011年至2014年分别完成总量的20%、30%、30%、20%。二是陵园全面维修保护任务。拟2011年至2012年维修保护烈士陵园9所,分别为金寨县烈士陵园、霍山县烈士陵园、池州市烈士陵园、萧县烈士陵园、颍上县烈士陵园、淮南市烈士陵园、宁国市烈士陵园、安庆市烈士陵园、太湖县烈士陵园;2013年维修保护烈士陵园10所,分别为岳西县烈士陵园、天长市烈士陵园、马鞍山市烈士陵园、蒙城县烈士陵园、利辛县烈士陵园、固镇县烈士陵园、全椒县烈士陵园、广德县烈士陵园、望江县烈士陵园、宿松县烈士陵园;2014年维修保护陵园11所,分别为宿州市烈士陵园、来安县烈士陵园、无为县烈士陵园、东至县烈士陵园、谯城区烈士陵园、灵璧县烈士陵园、砀山县烈士陵园、寿县烈士陵园、青阳县烈士陵园、潜山县烈士陵园、黄山市烈士陵园;2015年维修保护陵园5所,分别为南陵县烈士陵园、黄山区烈士陵园、五河县烈士陵园、阜阳市烈士陵园、旌德县烈士陵园。另外,新建两所市级烈士陵园,拟2012年新建宣城市烈士陵园,2013年新建铜陵市烈士陵园。三是烈士纪念设施精品打造任务。拟2013年重点打造蜀山、双堆集、芜湖、巢湖、泗县陵园;2014年其中重点打造皖西、定远、太和陵园;2015年重点打造泾县、涡阳、绩溪、凤阳、霍邱、繁昌、石台、桐城陵园。四是烈士陵园管理保护层次提升任务。拟2012年至2013年和2014至2015年分别争取申报成功3所国家级、4所省级烈士陵园。
各地要根据《规划》和本实施方案,编制本地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特别是烈士陵园被列为重点建设、精品打造、提升层次的市县,要抓紧进行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计划要具体实在,目标任务分解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建设资金及来源
“十二五”期间,《规划》总投资匡算约4.3亿元,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地方投入建设为主,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克服等靠要思想,积极主动争取多方资金支持,尽快落实建设资金,确保《规划》尽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任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弘扬烈士精神的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来完成,作为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抓好规划的落实。
(二)科学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省政府发布的规划,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依据省厅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对本辖区项目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建设时序,使项目细化到年月、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头,确保规划有条不紊地实施。
(三)统筹兼顾,突出精品打造。省政府发布的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很明确,就是要在对烈士陵园进行全面维修改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打造精品,提升层次。各地要在全面维修改造的同时,把那些被列为重点建设、精品打造、提升层次的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来实施,起点要高,目光要远,使国家级陵园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省级陵园在中部省份有特色、有亮点。
(四)严格标准,注重项目质量。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均有严格的等级标准,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标准各不相同,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尽可能按照更高的等级标准进行维修、改造和新建,努力争取上层次上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本着对历史和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程序,依法进行,确保工程质量,以告慰英灵。
(五)多措并举,确保资金投入。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在资金落实。规划项目建设投入资金初步匡算约需4.3亿元。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主动搞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坚持政府主导,扩大社会参与,辅以市场手段,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资金筹措机制。省政府发布的规划要求,地方财政是经费来源的主渠道,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捐资支持,形成合力,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六)明确责任,严格绩效考评。要建立规划项目全程跟踪、进度报告、量化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加大推进力度。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将项目建设与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挂钩,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