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表彰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6  编辑:cgf 手机版

   2015 七一表彰通知(一)

  局直属机关所属基层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总结一年来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的典型经验,表彰一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基层组织和优秀党员,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投身教育教学工作,实现沅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教育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于7月4日上午9:00在教师进修学校多媒体教室召开教育局直属机关所属基层组织庆“七一”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

  2、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

  3、优秀共产党员30名。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按去年年底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同时要结合党费收缴情况,再进行综合评估。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校限推1名。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到校,按照分配名额由各校党员大会推荐,单位党组织审查后申报。

  4、所有建议名单由局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评选名额和条件研究确定。

  三、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七 .一”前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力求做到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开展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文档于7月5日前上报局党委办。

  2、呈报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填写《推荐审批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于 6月 15日前交局党委办公室。

  2015 七一表彰通知(二)

  局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全县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致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长阳各类教育快速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局党委将于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请各单位做好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民主评议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表彰推荐工作

  先进基层党组织(可以是局直属单位党组织,也可以是局直属单位党组织下面的基础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条件按照长教组〔2014〕11号文件要求执行。

  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和自上而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推荐对象,由各基层党组织汇总审核后报送局办公室(分配名额见附件)。

  各呈报单位对推荐表彰对象,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多方面听取意见,经基层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要注意推荐对象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经得起检验、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每类推荐对象必须填写好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对所有推荐的表彰对象,都要按相应类别填写推荐表,推荐表要在相应意见栏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主要事迹要求文字精炼、准确、生动,字数在800字左右,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18日前将推荐表交教育局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推荐和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是纪念建党94周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一定要把推荐和评选表彰先进典型与“七一”庆祝活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二、做好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今年有发展党员计划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和资料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6月4日将全部资料上交到局办公室。同时,请一中、二中分别做好胡波、刘明两同志的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三、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学校工作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群众参与,表扬先进,教育后进,树立正气,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先优意识,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评议结果6月底前报送教育局办公室(评议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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