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宣传栏

发布时间:2017-05-26  编辑:admin 手机版

维护消费者权益日<a href=/shouchaobao/手抄报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 title=手抄报" border="0" height="507" src="/d/file/shouchaobao/2017-06-15/6f539bfb759f28bdfaffff03c4677733.jpg" width="676" />  为争取消费者的权利,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基于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于1962年3月15日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此后,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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