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只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必要的条件,青少年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才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因素。下面分享一些关于法制知识的手抄报设计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法制知识的手抄报设计内容】
一、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惩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依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制止侵犯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
学校保护
1、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实施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5、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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