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中华的手抄报办报内容:“中华民族”趋向融合
民国初期,从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角度自觉公开地标举再造现代“中华民族”旗帜的第一人是李大钊。1917年2月19日和4月18日,他发表《新中华民族主义》和《大亚细亚主义》两文,针对日本人宣扬的以日本民族为中心的大亚细亚主义,提出了中国人应该激发出以各民族融合为基础的“新中华民族主义”的自觉,“则前之满云,汉云,蒙云,回云,藏云,及至苗云,瑶云,举为历史上残留之辞,今已早无是界,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云。”李大钊这里的“中华民族”指的是融合中华各个民族后的新民族。可是融合论是背叛了民族学,民族的融合必须是“一切被融合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的完全消失,被融合民族的消亡”。显然,谈融合就是否定了56个民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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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最早提出“中华民族”概念的梁启超撰写《历史上中国民族之研究》,他在书中一方面指出“中华民族”通常指的是汉族,同时又指出“中华民族”包括中国各民族认同的一体特征,他说:“凡遇一他族而立刻又‘我中国人’之观念浮于斯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并具体指出“故凡满州人今皆中华民族之一员也”。明确指出:“近四百年来,民族主义日渐发生,日渐发达,遂至磅礴郁积,为近世史之中心点,顺兹者兴,逆兹者亡。”梁启超毫不动摇的坚信,要使中国不亡,必须推行民族主义。但是一个民族的融合必须是语言文化宗教习惯的融合。从政治上谈融合势必被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所不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