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手抄报有关办报素材:中国官话的研究史
作为中国标准语的官话自南北朝以来分为南北两支,北方以中原官话为代表,南方以江淮官话为代表。而北京官话直到明清才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标准语。
“官话”最早是对官方标准话的称呼,汉语官方标准语早期称为雅言、雅音、通语、正音,明代称为官话,清代又开始称为国语,1956年改称普通话,而官话一词则演变为“官话方言”的含义。
历史上对官话的分区方法多种多样,以下是简短的分区史:
1900年章太炎官话区与非官话区被揉混,且没有任何一种汉语分支被命名为官话 第一次对汉语进行分区,官话区的共同特点没得到体现
1934年赵元任等华北官话、华南官话 “官话”一词首次用于汉语分区;包含的晋语、湘语、赣语
1937年-1948年 北方官话、上江官话、西南官话、下江官话、湘赣语区被划出,官话区的范围与已与的官话、晋语区的范围相当接近。
推广普通话手抄报图
1955年-1981年 被并为一区;一度改名为北方话/北方方言;内部分区方式有多种,有一种分为华北官话、西北官话、江淮官话、西南官话 官话作为汉语的一个分支的观点从此深入人心;北方话/北方方言等另名亦开始流传;
1987年中国语言地图集东北官话、北京官话、胶辽官话、冀鲁官话、中原官话、兰银官话、西南官话、江淮官话(有争议)晋语首次被划出官话;已成为方言学界事实上的分类标准(方言学界以外,旧分区方式仍有所提及)
中国大陆出版的方言学的专业书籍、期刊,都采取中国语言地图集的分区法(下称“八区法”)进行对官话进行归类,八区法事实上已成为学界的分区标准。本条目也以介绍八区法为主。
八区法成为学界标准,语言学价值比过去的方法有了质的进步是一个原因,为权威部门所发布则是另一个原因。中国语言地图集是由中国大陆方言学界的权威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有相当高的权威性,在方言学界书籍期刊的出版和归类上也有强制作用。
对于八区法,一些学者也有一定异议,异议的涉及范围,小至某乡某县语言的分类,大至晋语/江淮官话的归属。不过,虽然有异议,也会在先介绍“八区法”的前提下再对“八区法”提出批评。
中国语言地图集对官话分区的基本标准是调类,具体的说,是古清音声母入声字的演变状况。这是历史上首次将官话分区标准确切总结为语言学特征,过去的分区法则基于行政区划,以致于各区官话的共同特点难以总结。
此外,“八区法”在制定过程中,对官话区的每个县份,都调查到一个以上的代表点,提供语言学资料的详实度比过去有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