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路护路的办报内容:城区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
(一)道路设计狭窄,通行能力低。虽然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通过多项措施,先后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但是,受限于历史原因,城区的道路基本上保持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路网结构,道路设计均为双向双车道,没有设置停车泊位,更未预留相应拓宽的土地使用,致使人、车混行,严重制约了道路的通行能力。特别是新街、老街沿线分布了城区主要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银行、酒店等大中型单位,人流、车流量十分巨大。同时与其相邻的南宫路、神田路、莲花路更是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商业铺面相对集中的路段,根本无法对新街、老街的人、车流进行有效分流。
(二)机动车数量增长过快,道路车流量日益增大。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逐年增多,并呈现愈加强劲增长势头。截至目前,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保有量分别达到2.6万余辆和2.8万余人,车辆、驾驶人增长速度远远超过道路发展速度。同时,现有驾驶人远远多于实有车辆,说明市民仍有较大的购车空间。机动车、驾驶人数量的增加是带来城区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
(三)停车空间少,违法占道停车现象严重。由于当初进行城市规划时对机动车发展前景没有充分的认识,导致城区大部分路段没有预留或设置公共停车场所,机动车只能占用车道停放,使得原本就狭窄的道路变得更加拥挤。对此,大队为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的现状,在河滨大道、南宫路、神田路、建设路等路段施划了临时停车位166个,但这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的局面。特别是在职工上下班、学生上、下学节、假日期间,一些机动车不得不占用非机动车道或道路两边来停车。同时,城区还存在着大量的“三轮摩的”、“残拐”,在人流比较密集的地方随处可见其身影,其随意停车占道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交通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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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参与者的素质有待提高。人是道路交通参与的主要元素,但目前大部分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文明素质不高,不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交通违法行为较多。同时,行人、非机动车没有安全和守法意识,与营造文明交通环境的目标相差甚远。在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缺乏对交通参与者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诚信等教育培训,更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制约机制,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犯再犯,难以根治。
(五)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有待规范。城区的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不合理。没有设置固定公交车停车站点,使其自由地停靠在街道两边。由于停车站点设计不规范,公交车成了招手停,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加上现有公交线路覆盖面窄,群众出行仍然依靠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六)智能交通管控覆盖面低,科技管理水平仍待提高。自2011年10月份起,大队在城区建立启用了智能交通监控系统,使城区科技交通管理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但是,由于受资金限制,城区安装的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科技设备仅限于几个重点路段,覆盖率较低,监控系统仍然不完善,管控面受到很大限制,无法及时对交通进行监控指挥和管理。
(七)队伍老龄化,警力和经费不足,科技装备应用水平低。目前,大队共有正式民警28人,共管辖全县道路2004.33公里,机动车驾驶人2.4万余人,机动车辆2.2万余辆,平均每名交警管理驾驶员785人,管理各类机动车辆857辆,管理道路71公里。但是,在队伍中年龄超过50岁的有8人,年龄超过45岁的有3人,年龄超过40岁的有6人,呈现显著的老龄化趋势,战斗力日趋下降。除了每天正常的维护秩序、疏堵保畅重任外,还要常年承担着各类大型活动和招商引资考察活动的警卫、勤务任务。虽然有多名协警上岗,但由于协警没有执法权,对于城区违法的机动车、行人无法处罚,遇到违法行为没有震慑力,很难应付随时突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常常造成工作疲于应付,故此失彼。此外,由于经费保障严重不足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常规工作运转、车辆维护、民警节假日补贴保障不足,更无专项经费投入购置新的科技装备,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难以适应当前迅速发展的道路交通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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