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的手抄报办报内容:普通话的历史渊源
1912年,民国成立后,政府继续推行国语。在推行国语的热潮中,国语标准音经过“京(音)国(音)问题”大辩论,由“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修正为纯以京音为准的新国音,其后注音字母也更名为注音符号,并成为推行国语的利器,使国语进入师范及小学语文教学中,在电台广播、电影、话剧等领域中建立了牢固的阵地。
推广普通话的手抄报
民国时期,从官话到国语,从老国音到新国音,国语运动最重要的一条历史经验就是要使自然形成的没有明确标准的初级形式的民族共同语(官话)成为有明确规范的高级形式的民族共同语(国语和普通话),必须选择一种自然语言,作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国语运动在长期的实践中终于找到了“中国语言的心”(刘复语),明确宣布以北京(系)作为统一全国语言的标准音(见《全国国语运动大会宣言》)。这是它最大的历史功绩,它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所开展的汉语规范化运动、推广普通话和汉语拼音制定的方案,奠定了基础。
从学术发展的角度看,在汉语拼音运动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国语注音符号、国语罗马字、北方话拉丁化新文字,直至五十年代后期的汉语拼音方案,显然是一脉相承的继承发展关系。汉语拼音方案的设计充分吸收了过去许多拼音设计,特别是国罗和北拉的许多宝贵经验,并广泛地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方案固然有它匠心独运之处。但更多的是吸取并发展了历史上许多拼音设计的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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