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的资料:普通话在清代
清朝入主中原,汉人仍说汉语,部分汉官操明代官话,所以清朝官场上的官方语言,实际上是满汉双语制。
清代北京话分文读、白读两种,文读是旧的标准音,接近南京话,读书人多用,但到了清后期,基本失传,只剩下了白读。清中期,随着对汉臣的倚重,且为提高办公效率,清宫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话。1728年,雍正皇帝确定北京官话为官方用语,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推广标准音。到清中后期,北方的大多数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等)都和以北京话为基础的新官话靠拢,其影响已经超过基于《洪武正韵》的南京话,成为在全国范围内最流通最广的语言。
推广普通话手抄报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1909年清政府把官话称为国语。1911年清朝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案》,以京音为准的官话为国语,取代原来明代官话(南京话)的地位,并且加大力度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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