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防教育手抄报
2015国防教育手抄报资料:国防法规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法则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此外,国家还有一些其他法规,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总而言之,各种国防法规的建立,是兵强国安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