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的手抄报资料:民族融合
民族融合这个概念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表述全球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时,民族融合是指全世界实现大同以后,民族特征与民族差别逐渐消失,形成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二是把民族融合作为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来看待,它是指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民族的融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古今中外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变化、发展,都与民族融合紧密相关。
从我国以及世界上的民族关系来看,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存在着两种情况或方式。一种是采取政治强制手段把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一种是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经过自然的过程合于另一个民族。为了比较妥当和科学地表示这两种客观存在的情况或方式,人们又习惯地把通过政治强制使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同化;把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地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融合。在中国多民族的关系史上,既有强制同化,又有自然融合,相互之间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错综而又复杂。
民族的自然融合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结果,是一个互相渗透的过程,在我国历史大量存在,且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是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经济文化的强烈影响下,逐渐融合于先进民族。如我国匈奴族从后汉至南北朝的汉化,鲜卑族在南北朝时期的汉化,契丹、女真在辽、金、元时的汉化。一是先进民族的部分成员,因陷于落后民族的汪洋大海而融合于落后民族。如夏时的淳维,秦汉时的赵佗,南北朝时的桓诞,北齐时的高欢。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前提和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
(1)民族迁徙,杂居相处。
(2)经济文化的友好交流。
(3)联合斗争,即在反抗各族统治者的剥削压迫的斗争中,各族人民加强联系和友谊
(4)某些少数民族统治者进行的改革也起到了加速民族融合的作用。
(5)民族之间的战争在客观上也有助于民族融合。 几千年来,在中国古代文明滋生的这块东方沃土上,先后生息和居住过许多民族,一些民族消失了,另一些民族又勃然而兴起。伴随着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多元起源与发展,以及统一、分裂、再统一的反复交替,古代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借鉴,促成了中国各民族共同的历史进步。
然而,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而言,我国现代的以及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民族,其血统都不是纯而又纯的,都曾经经历过不同类型的融合与同化。各民族共祖同源和多源多流的亲密关系,在历史上曾起过维系民族团结的纽带作用。如今,我们所讲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基于长期交流与融合而形成的具有丰富内涵的联合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