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7-11-09  编辑:admin 手机版

法制<a href=/shouchaobao/手抄报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 title=手抄报" src="/d/file/shouchaobao/f1bfdb94069a2f4c108231f1a38b14d2.png" style="width: 540px; height: 406px;" />

法制:

 

  分家析产引发的矛盾带来赡养纠纷。农村老人多在子女成家后主持分家,一些老人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给自己预留后路,而把家产全部分割给子女,自己今后的生活则完全依赖于子女供养。在分家过程中,由于受家庭实际状况及老人主观上的因素等影响,难免在财产分割上存在不平均或财产争议,这种状况极易引起日后在赡养问题上的矛盾。如我院受理的刘振玉老人诉其子赡养一案,其四个儿子在答辩中均提出:兄弟分家时,父母给其分配的财产较少,因此,应少尽赡养义务,由此导致四人均拒绝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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