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本是两个人,但就在他的脚腕子扭伤后,他的同伴比尔抛下他,头也不回地一个人走了。他肩上背着用毯子包起来的学生包袱,在山谷中一瘸一拐地走着……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这条小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沿着它一直走到狄斯河,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舟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里有来复枪和子弹,还有钓钩、鱼网等打猎的钓鱼的一切工具。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走到赫德森湾公司,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而且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他常常弯下腰,摘下沼泽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变化了。
走到晚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由于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开始整理包袱准备粘路。在检查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时,他踌躇了一下。袋子并不大。
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里面装着粗金沙——这是他一年来没日没夜劳动的成果,在是否要继续带上它的问题上,他犹豫了很久。最后,当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去狄斯河必经的路线上。
傍晚时,他在一条小河边发现了一片灯心草丛。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还试图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控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这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又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已经太浑,看不出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
他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起来……
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
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泽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大,很干燥,含在嘴里发苦。
这一天,他走了十英里多路;第二天,他走了不到五英里。
又过了一夜;早晨,他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倒出一半黄澄澄的金沙。把它们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
这是一个有雾的日子,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又从口袋中倒出一半金沙,不过这次是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点也扔掉了。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这地方狼很多,它们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行走的奇怪动物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想确定一下自己的方位。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艘大船,但他并不激动。多半是幻觉。也许是海市蜃楼,他想到。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觉竟会这样的经久不散!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在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两块岩石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匹灰狼的头。这是一匹病狼,它的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眼睛也昏暗无光,布满血丝。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艘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已经偏离了原来的方向,一直在向北偏东走,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这次不是幻觉而是真的!
他换气着坐起来,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想去收集干苔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走路了。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英里。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匹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栽栽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艘船走去。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印,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
这一天,他和那艘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英里;第二天,又缩短了两英里——因为现在他不是在走,而是在爬了;到了第五天结束,他发现那艘船离开他仍然有七英里,而他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了。
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清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他干掉这匹狼。于是,—幕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被一各喘息的声音惊醒了。他听到病狼喘着气,在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他始终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静静地等着。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的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
狼的耐心真是可怕。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
当他又一次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的时候,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突然,那只给咬破了的手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了过去……
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于是他们划着小艇到岸上去察看。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仍在一刻也不停地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小时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白德福号”的一个床铺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教材简说: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在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心魄的力量!
这是一篇逼真的小说,紧张的故事情节中没有一点作者认为的痕迹,没有多余的议论,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个人在荒原中历尽艰难的求生过程,不动声色地描绘出了生命的伟岸强大。它告诉我们这样一个近乎真理的事实--敬畏我们的生命,相信我们的生命,和我们的生命紧紧相依,和我们的生命结成最紧密的“联盟”,我们就会尽享生命的美丽与神奇、生命的剽悍与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