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冬季森林防火黑板报图片1
冬季森林防火黑板报图片2
冬季森林防火黑板报图片3
冬季森林防火黑板报内容:
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一)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故意纵火。故意纵火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二)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扑火中常见的几种人身伤害事故
(一) 被火直接烧伤烧死。主要发生在扑火人员身处险地,来不及撤离。从实验数据来看,火的温度达到800-1000C ,人只能生存7.5秒-18秒。
(二) 窒息伤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当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达到1%以上,身体较弱者1分钟即可死亡,身体较强者2分钟即会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温气流后,咽喉产出水肿堵死气管死亡。
(三) 摔伤摔死。主要是因在扑火中,因断木、滚石砸伤,或因落崖摔伤摔死。
(四) 因违反操作规程伤亡。在扑火中,使用铁锹、耙子等工具时,没有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产生相互碰撞,或使用灭火弹不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森林防火中的“三早”、“两快”“一强”
“三早”,就是早发现、早出动、早扑灭。“三早”是扑救森林火灾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思想。早发现是指早发现火情,迅速传递火情信息。早出动是指扑火队伍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到达火场。早扑灭是指抓住一切有利时机,集中优势兵力,尽快将火扑灭。“三早”是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扑火基本原则和“三少”(人力、物力投放少、森林火灾损失少、直接扑火费用少)的保证。
“两快”就是领导上得快和火灾扑灭快。领导上得快:接到火情后,不管是小火、大火、还是近火、远火,当地政府的领导要迅速带领扑火队伍奔赴火灾现场,机具投入扑火战斗,并亲自在第一线加强扑火指挥。火灾扑灭快,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后,先把队伍组织好,明确任务,分片包干,迅速行动,集中优势兵力,将火灾一举歼灭。
“一强”就是指挥强。发生火警由乡(场)领导、村干部负责指挥,一般火灾由市、县、乡领导和村干部负责共同指挥,重大以上火灾、重点防范区森林火灾由省、市、县乡领导及村干部共同指挥,并从当地实际出发,视火情和扑火力量,采取科学、经济和有效的扑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