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国际民防日黑板报资料内容

发布时间:2017-02-27  编辑:cgf 手机版

   导语:1972年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诞生,为加强公众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的意识,国际民防组织根据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九届会员大会决议,指定每年的3月1号为世界民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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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民防日

  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确定的“国际民防日”。主题为“关注民防、平安生活”,主要内容是宣传防空防灾和公共安全知识,增强民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是指政府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空袭、抗灾救灾措施,实施救援行动,防范与减轻灾害危害的活动。它包括战争空袭的防护、自然灾害的防护和民间人为灾害的防护。随着社会发展,民防逐步向保护生态环境、人道主义救援等领域拓展和延伸。

  现在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建立民防体系,并制定了民防法规,把平时防灾救灾和战时防空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国际民防组织有49个成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我国于1992年加入改为组织后,即当选并连任理事会成员至今。1996年10月,我国当选为该组织副主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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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民防日——任务

  (一)发出警报;

  (二)疏散;

  (三)避难所的管理;

  (四)灯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五)救助;

  (六)医疗服务,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七)救火;

  (八)危险地区的查明和标明;

  (九)清除污染和类似保护措施;

  (十)提供紧急的住宿和用品;

  (十一)在灾区内恢复和维持秩序的紧急支助;

  (十二)紧急修复不可缺少的公用事业;

  (十三)紧急处理死者;

  (十四)协助保护生存所必需的物体;

  (十五)为执行上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和组织的补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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