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明黑板报推荐

发布时间:2017-01-07  编辑:cgf 手机版

   这种木马能“隐身”控制你的计算机

  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过对互联网的监测发现,近期出现一种恶意木马程序变种Trojan_Mepaow.UEQ。该变种获取受感染系统的缓存目录后,创建新进程执行命令将其自动删除。

  该变种运行后,会将其自身复制到受感染操作系统的指定目录下,设置文件属性,创建服务,使得其随系统开机而自启动。该变种会判断指定的注册表项是否存在,如果不存在则将自身复制重命名为可执行文件,并设置其属性为系统和隐藏。与此同时,该变种打开系统服务控制管理器,创建指定服务进程,启动类型为自动,执行映像并指向恶意程序文件,随后启动此服务。

 

  针对这种情况,大连网警建议广大计算机用户采取如下防范措施:针对已经感染该恶意木马程序变种的计算机用户,建议立即升级系统中的防病毒软件,进行全面杀毒。针对未感染该恶意木马程序变种的计算机用户,建议打开系统中防病毒软件的“系统监控”功能,从注册表、系统进程、内存、网络等多方面对各种操作进行主动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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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微信造谣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前不久,村民张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复制虚假信息,在其QQ空间、腾讯微博发布:“一男子在玉米地浇地!妻子回家做饭时间!男子肾被挖走!家是农村的请互相转告一下……”的虚构事实信息,并转发链接网址,至删帖前,该信息浏览量达56次,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次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陈述其在网上虚构事实的违法事实,张某被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在得知被治安拘留后,张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再也不会做在网上散布虚假事实的违法事情。

  以案说法

  如今,很多人的生活离不开网络。也许不经意之间,你也转发了不经核实的网络谣言。那么,关于网络传谣,如果是转发,到底要负什么责任?

  在微信朋友圈或者微博传播谣言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行政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事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是原创,只是转发,情况一样吗?

 

  要看你的主观故意,大家应有一般的社会常识判断。如果你的转发产生严重后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话,情况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发现原创的短信、微信等有明显的问题,就不应该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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