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黑板报的办报内容:现代普通话的完善和普及
在清末民国时期,虽已有了“普通话”的定义,但解放以前的几十年一直是不明确的,也存在不同看法。上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但在腐败战乱的旧中国,这任务无法完成。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
推广普通话黑板报图
数十年来,国家在推广普通话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改革开放,人才流动,劳动力流动,无形中也加速了普通话的推广和使用。前些天,我的老同学刘先生自美国回广州探亲,数十年来初踏故乡之地,旧貌换新颜是肯定的,最令他感到诧异的是:广州人都到哪儿去了?怎么所到之处,无论在机场,还是酒店、商场、饭馆、发廊、出租车、旅游景点……听到的都是普通话而不是广州话?我只能告诉他,现在广州人说普通话已经不是“煲冬瓜”了,都说得很标准呢!
普通话是普及了,方言要不要保留?要不要发扬光大?这也是时下争论的话题之一。我认为,这根本不值得争论,方言要保留,要爱惜;普通话要学好,要普及,这是中华民族交流的共同工具。当需要什么语言表达时,就熟练地运用什么语言。推广普通话不是为了取代方言,也取代不了,这正如掌握英语,并非消灭汉语,道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