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国家要求在“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的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在商品广告和商家招牌上,使用任何生造字、不规范简体字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行为。作为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该自觉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这是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自觉行动,也是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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