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结合本系统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全市各县区采取张贴海报、设置展版和咨询台、发放“四品一械”事项咨询资料和“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标语等形式来开展活动。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社区居民、农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供餐用餐单位及责任人为重点对象,现场解答了市民提出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中药材等的真伪辨别问题,本次活动全市各县区共开展广场咨询活动19次,提供咨询9430人次,制作、发放宣传册4600余份。咨询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既大力宣传了食药监职能,又普及市民信用知识、参与诚信经营,从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结合药品“两打两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按照国家、省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将此次宣传活动与“两打两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在辖区监管企业中开展“拉网式”检查督导工作,检查覆盖率100%。在实际监管中,要求各“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把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树立诚信意识摆放显著位置,明确企业责任人,明确企业依法生产与经营,承诺不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引导监管企业依法经营,增强企业诚实守信意识。二是结合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监管。部署安排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发放量化等级公示牌2296块,其中53家企业达到A级标准;在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餐饮服务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卡”;在乡、镇、村共配备856名餐饮服务监管基层协管人员。对辖区监管的企业进行分类,对违法行为次数多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使企业规范经营,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打造企业品牌保障基层食品安全,提升企业信用度。三是结合药品零售企业“对标达标”活动,规范经营秩序。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以诚信为本,树立诚信品牌意识,致力于诚信度的培育,不断提升诚信品牌的价值,在全行业营造诚信经营的氛围。明确规范标准,提高规范水平。提升形象标准,提供优质服务。特别要做到:依法经营,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行为合法;要明码标价,有规范的药品进销台账;要诚信导购,不得从事违法药品广告宣传,不得将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要将诚信承诺悬挂于店堂内醒目位置,并公示药监部门的举报电话。
(七)张家口市卫生局由主管局长带队,带领4名监督员参加了本次活动。在现场设置了宣传咨询点,通过现场接受咨询,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情况,同时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近年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效,进行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监督监测和信誉情况公示。此次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展牌2块,现场接受咨询50余人次。通过宣传,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提高了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行动。
(八)张家口市外汇管理局为保证此次宣传活动取得成效,围绕“诚信兴商”主题,精心选取了一些时效性强,针对涉汇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现行外汇政策和法规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制作相关宣传展版,悬挂了宣传条幅,设置了咨询台,宣传人员现场向广场群众发放了有关外汇业务基本知识等内容丰富的宣传折页和传单1000余份,为群众解答外汇管理政策咨询50余次,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九)张家口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集中开展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2016年行动计划》的宣贯工作。对内继续深入学习领会《纲要》精神,并按照《2016年行动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对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和社会的质量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进出口产品质量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提升企业基础能力。切实抓好示范区建设,在辖区已创建的2个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县”的基础上,推进品牌建设,开拓了国际市场,增加了农民收入,提升了产品质量,加大了管理力度,提高了全员质量意识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扩大示范区效益,引领示范区工作全方位发展,引领基地种植工作更加规范,提升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二是积极开展“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横幅宣传、电子屏滚动、检验检疫QQ群和公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宣传认证认可在传递信任、指导消费、促贸惠民及增强社会诚信中发挥的作用;认真开展打击制售、使用假检验检疫证书的行为,通过媒体、网络、窗口等形式,向社会和进出口企业宣传检验检疫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积极开展以“诚信检测,公正检测”为主题的“全国检测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大学在校生和出口食品企业部分人员,进行了40多人次的实验室参观互动,不仅向社会公众和进出口企业展现我局检验检测机构保障质量安全的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公众对我局检测机构的信任度。
(十)张家口海关通过贯彻落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一是支持我市企业“走出去”。扩大保税政策的应用范围,对企业投资和对外承接工程出口到境外使用的设备、工具需复进口的,海关采用“不作价设备”账册和“保税工厂”方式,对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监管;对企业“走出去”所获得的需返回国内的货物,如属回国加工后复出口的,允许企业以保税方式办理进出口手续,为“走出去”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对“走出去”企业投资回运产品,海关在符合估价制度原则的前提下,尊重贸易实际,合理运用估价方法审查确定相关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计征税款,减轻“走出去”企业税费负担。二是加快出口退税海关事项的办理速度。以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提高出口退税联签发效率,在企业单证齐备的情况下及时出具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AA类、A类出口企业以及国家鼓励行业、产业出口商品和鼓励出口商品,优先签发,确保企业及时退税。三是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规范通关环节收费,根据海关总署、石家庄海关统一部署,从2012年10月1日起,全面落实取消收取进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证明联(进口付汇用、出口收汇用)和出口报关单退税联打印费、报关单条码费和海关监管手续费。巩固和完善分类通关改革,积极向海关总署申请在河北开展无纸化通关改革;提高查验速度,尽量采用机检方式,减少人工查验比例;扩大税费电子支付企业适用范围,开展进口商品预审价和原产地预确定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免担保待遇,最大限度为企业降低通关成本,努力营造效率快、措施优、成本省的通关大环境。四是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帮扶力度。发挥“12360”海关服务热线作用,加强咨询服务,完善通关应急机制,及时、有效解答和解决企业在通关过程中遇到的紧急、疑难问题。为市重点扶持企业指定海关联络员,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涉及海关事务,并逐步向中小微企业延伸,提升“一对一”帮扶效应,促进重点帮扶企业发展。实行 7×24小时预约通关,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调整企业分类标准,将AA类企业评定标准从年出口值3000万美元下调为50万美元。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 12月 31日止,对上一年度进出口额未达到 50万美元或进出口报关单票数未达到3000票的,企业报关差错率虽超过3%、5%,但记分次数总计不超过20次的AA类、A类企业,暂不下调其管理类别,保持企业原分类等级;此前已下调AA类、A类企业类别的,经申请恢复企业原分类类别。对A类生产型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实施更加便捷的通关待遇。
(十一)张家口市旅游局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一是参加了张家口市整规办主办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通过站台宣讲和流动发放的形式发放旅游公益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当日市旅游局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在张家口市旅游咨询服务中心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旅游公益广告片。二是组织县区旅游局深入到辖区内旅游企业,通过摆放“诚信兴商”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宣传引导企业及从业者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旅游消费。三是结合中秋、“十一”黄金周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暨2016年第二次旅行社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诚信经营,重点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零负团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加大监督力度,切实从源头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四是针对省旅游局整改提升景区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3A及以上景区进行了实地督导,并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旅游景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诚信经营。
(十二)张家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结合本部门职能,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打击盗版,鼓励正版,进一步净化我市出版物市场。一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诚信经商活动宣传月”仪式上,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政策,解释法律法规条文,接受群众咨询、建议,活动现场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现场制作了宣传展牌8块,引导广大市民驻足观看、学习;发放宣传海报、绿色书签等宣传材料2500余份;设立专家咨询台,现场讲解有关守法经营,共计接受法律咨询20余件;二是及时转发清查目录,今年以来,国家、省“扫黄办”连续下发密码电报,对坚决清除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对全国和省下发的四批非法出版物清查目录进行分类,以内部明电和密码电报等不同形式转发至各县区“扫黄办”,并及时向各县区催办情况,目前未发现案件。三是重点查处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今年上半年共接到省扫黄办转办案件3件,我们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如期结案,并对违法经营者进行了处罚。四是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清源”行动开展,进一步加大出版物市场监管的通知》,确定重点区域,对学校周边、车站、繁华街区、主要街道等地区进行高密度的反复清查,对各类违法违规出版物一律收缴,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一律严肃处理。在宣传月期间已经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000余册,盗版光盘1000余张,未发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五是查堵源头,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清查具有印刷资质的、承接印刷业务的及因违法违规印刷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地下印刷窝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印刷活动;同时与全市所有印刷企业签定了遵纪守法责任书,并对因管理制度不全的3家印刷企业进行了停业整顿处罚。六是建章立制,畅通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电话、网络、信函、面洽等多种接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奖励制度,认真做好线索核查工作。对发现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重要线索,立案查办,与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协作,追源头、端窝点、打团伙、破网络,严惩制售传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犯罪分子,做到斩草除根、除恶务尽。截至目前,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0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3车次,检查各类营业场所1256家次,重点区域检查38次,办结各类案件16件,对2家违规企业实施了停业整顿处罚。
(十三)张家口市物价局为提高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鼓励价格诚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更好地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根据《河北省价格(收费)诚信单位考核(暂行)办法》有关精神,市物价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2012-2016年度市级“价格(收费)诚信单位”活动,并且以张价(2016)号文件下发各县区。本次评选活动由市物价局组织,按照经营者自愿申报、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评比推荐、市局组织考核验收的方法进行。凡符合参评条件并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各级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可申报。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物价局以张价(2016)96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切实规范游览参观景点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大型零售商价格行为的监管。一是按照《河北省游览参观景点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辖区内所有景点的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打折扣。二是按照《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家电、家具等专营店进行全面检查,对拒不执行《规定》及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要先曝光再处罚,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做好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和价格垄断行为,规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行为。
历时一个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对提高我市经营者诚信意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我市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年的宣传活动是以弘扬凝聚诚信力量,实现中国梦想为重点的商业道德教育,为加强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奠定了基础,对于鼓励和维护企业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树立诚信立商、诚信经商、诚信活商、诚信兴商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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