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演讲稿

发布时间:2017-01-22  编辑:友念 手机版

  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收费陷阱、旅游宰客……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这就需要通过消费者保护法等来维护了。下面请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演讲稿,欢迎参考选择。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演讲稿【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明天就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借着这个日子我想就3.15这个话题给同学们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同学们为了我们的校园更加美丽,应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可是,我们的志愿者们总会时不时的在校门口查到那些零食,其中,我看到有些零食的包装袋上面根本就没有生产地址,更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学们,如果你吃了这些东西,你的健康、你的身体将如何保证。我们一方面谴责那些黑心的老板们生产制作、售卖这些东西,一方面也告诫同学们,在购买任何物品时,尤其是吃的、入口的东西时,一定要注意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是已经过期的食品,坚决不购买,甚至可以举报。

  第二个我要讲的是诚信。

  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都会公布一些不法商家,生产食品药品不合格。这些不法商家只追求利益,而缺少了诚信。而作为学生,我们的学习更需要诚信,我相信每一个学生都不想成为那个假冒伪劣的学生,都想要成为那一个具有真才实学、学富五车的合格的真学生。那么我们就要从我们学习的一点一滴做起,每一节课我们要用百分百的注意力去听讲,否则你的这一节课就不合格,也就是不讲诚信;每一次作业,我们也要自己认真去完成,如果你没有做完或者是抄袭的,那么你的作业就是不合格的,这也是不讲诚信;如果每一天的任务你都完成了,你就度过了一个合格的一天,否则你这一天就是残缺的、就是伪劣的;每一次的考试,更需要诚信,更需要杜绝作弊现象。

  同学们,我们一生的求学之路,求知生涯,来不得半点假冒,来不得半点伪装,我们的学习,需要诚信;我们的成长,更需要诚信;让我们一起用诚信为我们的成功和幸福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演讲稿【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演讲稿【3】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

  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

  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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