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师表是教育活动对教师个人言行提出的一条重要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言行对学生思想、行为和品德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它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2016教师学习宪法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教师学习宪法心得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项目,主要介绍了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法律本质和宪法的构成,让学生对宪法有一个整体的了解。然后分别从宪法的内容、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介绍了宪法的特殊性。
在讲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这一节内容时,我采用了“新课导入 初步感悟”、“自主探究 全面理解”、“知识整合 系统小结”、“夯实基础 及时反馈”、“畅所欲言谈收获”等几个教学环节,环环相扣,生动有趣,体现出了“差异教学”,使课堂教学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在分析学情时,我发现学生对宪法知识了解有限,而这些知识理论性又较强,离学生的生活实际比较远,若由教师泛泛讲授,那课堂将会是枯燥与沉闷的。因此,通过组织适当活动、设置情境,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从而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同时也认识到了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发挥着它的作用。
探究“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时,通过一个“法律体系金字塔”让学生形象而又直观地看到了宪法的地位最高,从而避免了单纯地说教。
学习过程中首先重点解决本课的重点问题:“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分三个探究活动:(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我通过召开“法律家族会”的形式,让学生主动参与,根据自己了解的有关法律的知识,由宪法及义务教育法、刑法、诉讼法等普通法律,分别谈谈作为法律自己主要任务是什么,老师及时做出引导,这样学生自然就得出了“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的结论。(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用了茁壮的 “一棵树”来说明宪法与其他法律是“母”“子”的关系,非常逼真,学生很感兴趣。由“法律体系金字塔”再次说明宪法的最高地位决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重点把握课本上的“相关链接”,另外又让学生了解了一些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资料和图片,主要目的是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更为严格”的含义。最后趁热打铁共同感悟“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生说得很好,热情高涨,效果非常好。
在突破难点时,我直接运用了两个有说服力的材料,与学生共同分析讨论,从而让学生明确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两个表现。
学生通过这种参与问题的分析与交流讨论的体验式学习方式,深刻地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与重要性。
教无定法,通过不断尝试,我深切的感受到在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通过非智力因素的完善与提高,促进学习效率以及课堂教学有效性的提升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经。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健康、愉快地成长,作好适应并参与未来生活的心理准备,无疑将会使学生终生受益。
【2016教师学习宪法心得2】
作为一位一直研习宪法学的老师,我把自己学习宪法学的体会与大家交流一下,希望对你们学习宪法学有所帮助。
一、要抓住宪法学这门课程的主线。法学专业,四年下来,开设几十门课程,其中核心专业课程为十四门(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中国法制史、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每一个部门法学,都有学习与研究的主线,如刑法学的核心问题就是定罪与量刑,而定罪的核心概念就是犯罪构成,刑法学所涉及的问题,基本上都是犯罪构成而展开的。就宪法学而言,这门课程研究的就是“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我们所有的教材的撰写,都是围绕这个问题来展开的。就权力而言,就涉及到权力的概念、权力的主体、权力的分类、权力的取得、权力的限制等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然要围绕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政党、国务院、人大、法院等问题展开;而就宪法文本而言,有关权力的这些问题就内涵在宪法的总纲、国家机构等宪法条文里。就权利而言,就会涉及到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权利的概念,权利的主体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与公民、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基本权利、人权等问题息息相关。
二、要带着问题去学习宪法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范的是国家的根本性问题,因而宪法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但更是政治问题,因而既要从宪法的角度思考,但更要从政治的角度思考,任何从单方面思考都是过激的,要么偏左,要么偏右。在当前中国的体制下,许许多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归根究底都会成为一个宪法问题,虽然解决这些问题很难,但作为法科生,你一定要培养自己发现这些问题的能力。这些问题既包括宏观的国家体制问题,也包括微观的公民权利,也有中观的权力运行等问题。比如,从宏观而言,当前的执政党正高举司法改革的大旗,但当前中国体制下,能否能如西方发达国家一样确立起司法独立与权力制衡?如果司法独立,把党权纳入司法体制,那执政党的领导权如何保证?有宪法的国家,一般都会有独立的宪法监督制度,诸如美国的违宪审查、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德国的宪法法院等,但我们中国,为什么没有独立的宪法监督机制?学习了宪法后,能不能从政治的角度给出自己的答案?
从微观而言,现实中经常报道的诸如佘祥林等冤假错案被判刑的情况,从表面上看,是一个刑法问题,但我们追究下去,本质上就是一个宪法问题,能不能从宪法的高度确定刑事被告人有沉默权?还有,近几年来,以许志永博士为首发起的教育平权运动,其目的就是推动高考的改革,那么,宪法依据在哪?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诸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立大学,把更多的招生名额投向了北京,是不是侵犯了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运动,把农民的土地国有化征收,再高价拍卖出让给房产?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土地所有权为国家,农村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政府低价征收再高价拍卖,这种行为是不是违宪?从中观而言,宪法是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在确立了国家宏观体制的情况下,权力的运行与权利的保障就是宪法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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