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要说在世界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教师法制教育心得体会,希望大家会喜欢!
【2016教师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
星期二我们全体教师观看了《教师法制教育》,使我深有体会和反思。
体罚学生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却时有发生,特别是面对调皮学生,似乎是除了体罚,别无选择,我们老师不允许学生有错误。对不听话的学生“恨之入骨”进而“大打出手”,甚至连许多家长也认为,适当的体罚是应该的,只要不太过分。有时,被体罚的学生往往是差生,他们的言行有时实在太过分,令许多教师感到“教师难当,书难教”。稍不理智,就容易酿成体罚事件。
但不管什么原因,教师体罚学生是不对的。它不仅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而且严重伤害了未年人的身心健康。 作为一个仅仅有四年工作小学教师的我,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避免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一、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
我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行政处罚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都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违法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进行心理换位,站在学生和家长的角度想一想。
体罚是一种粗暴的行为,它不仅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而且收不到好的教育效果。心理学研究表明,经常受体罚的学生,容易形成不健康的心理。老师也经历过学生时代,说句心里话,你愿意接受体罚吗?假如你现在也有子女读书,孩子经常受体罚,你会怎么想?如果教师都能这样进行心理换位,将会减少许多体罚事件的发生。
三、注重师德修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学习。
现代教育观提倡以人为本,提倡教育服务意识。在教育过程中,不管遇到多调皮的学生,不管遇到多难处理的问题,我们都应该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仅要把学生当成人格平等的朋友,而且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要想到中小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他们不可能会没有错误,教师应该宽容他们,给他们爱,要学会用自己美好的心灵去温暖其心灵,用精神甘霖去洗涤他们思想上的污垢。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也将成为他们对待我们和别人的方式。所以,要形成和谐的师生关系,教师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和高尚的道德。
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教师不会体罚学生,但愿体罚学生的事件远离我们的校园。
【2016教师法制教育心得体会2】
前几天我校组织观看了《教师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观看结束后,我的感触很深。
我认识到了体罚对学生的伤害。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法律。
那么,不体罚怎么办?
1、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学生好比一个铁盒子,不是要你去一拳砸扁它,而是要你去细细地找到那把对号的钥匙,去开启他们的心扉。虽然,现在学生的情况千变万化,但只要让每个学生感到老师无私的爱和深切的关怀,感到老师是可以信任的人。“亲其师而信其道”这样,教育学生就容易多了。
2、善于表扬,巧妙批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老师的表扬和鼓励,也激起其它学生向他们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好的学生难免也有不足之处,再差的学生身上也有自己的优点。所以要抓住契机,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只要学生有点滴进步,就采取不同方式鼓励上进。当然,对多次教育仍然不改的学生,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那就是无论批评多么严厉,都不能打击孩子,蔑视孩子,不能说伤孩子自尊心的话。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3、多理解学生,以法代替体罚。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对这些行为教师要正确认识,不要动辄发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