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所有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相一致。合规经营是银行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是每一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合规涉及银行各条线、各部门,覆盖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到银行每一个员工。合规作为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越来越受到银行业的重视。
为此,总行为增强我行员工的案件防控责任意识和合规守法意识,在全行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七个一”合规与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这项活动在支行也受到了极大的重视。围绕“重操守,将合规,促案防”这个主题,在行长的牵头领导下,我们支行也展开了积极地学习和讨论,从中我受到了很多启发和收获:
本人认真学习《关于在全行开展依法合规专题教育活动和落实省行案件防范工作整改的通知》文件,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经营对我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案件高发的危害性。南海“光华”案件,顺德支行账外经营案件和省行去年通报的案件再一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今年分行对案情的通报,使我更加认析到当前内控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我深知依法合规经营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的保证,更是金融企自我发展自我保护及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所在。因此,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才能确保我处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提高员工思想素质,增强员工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
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学习,加强思想教育,这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章行为的重要手段。加强对银行员工的风险防范教育,使大家都认识到社会的复杂性和银行经营风险的普遍性,认识到银行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必须把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版权声明:依法合规建设学习心得由中国人才指南网原创首发,作者:绩东一分理处周豪恩,未经授权禁止用作商业用途,转载请注明出处。每天从自己的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根除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珍惜自己的职业生涯,视制度如生命,纠违章如排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规范操作,从源头上预防案件的发生。
二、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控管理
从近几年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来看,“十个案件九违章”有章不循,违规操作,检查不细,监督不力,实属重要根源,无数案件、事故、教训,都反应出内控管理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正是制度的不完善,才导致一些人有机会钻空子,从而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管理当作风险防范的前提条件,要认真扎实地贯彻执行案件防范责任制的规定,促进内部防范机制的强化与完善,努力做到在规范的前提下发展业务,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流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内进行。
篇二
最近我通过认真学习文件,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操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到违规操作,案件高发的危害性。作为一名前台柜员,我深知合规操作是基本原则。
【我眼中的合规】
作为一名前台工作人员,合规就是日常工作中对每一个细节都不能疏忽,对自己而言要严格遵守离柜退屏、收章、锁箱,妥善保管本人的柜员卡和个人名章,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柜员密码要严格保密经常修改,不得经办本人的业务及给自己授权;对业务而言要坚持开户需出示证件原件,大额支付需与单位联系求证等等。也许这只是合规建设中的冰山一角,但也是合规建设的重要基石。如何从小事做起,如何从细节出发真真切切地把合规落到实处才是最重要的。
我眼中的合规就是一颗责任心:对客户,对自己,对单位;我眼中的合规就是一种约束力:没有死角,没有情面,没有侥幸,我眼中的合规就是一份使命感:为进步,为发展,为提高。
【合规隐患】
案件的治理与防控,是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银行合规管理的建设基础。近段时间,银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金融事业健康稳健发展,由于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银行案件防范控工作仍存在许多隐患亟待予以规范。
隐患之一:思想认识不足,职工内控及案防教育存在漏洞。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是社会资金划拨、往来、结算、汇兑的场所。作为经营货币业务的特殊部门,银行已成为社会大部分犯罪分子窥视的目标,因此加强银行职工的政治思想内控教育十分重要。由于部分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内控管理、案件防范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使银行的职工思想内控工作成为一个极为薄弱的环节。同时由于把关不严,重核算、轻防范、重人情、轻考察,忽视了安全防范工作的硬件建设,使银行职工队伍中混进了一些意志不坚定、道德基础不好的领导和员工,这样如果基层银行思想内控监督管理根不上,这些人在金钱、美色、物欲的诱惑下,极容易诱发其犯罪的动机,加大金融案件发生的风险可能。
隐患之二:重要和关键岗位人员不轮换或超期限轮换,存在较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指引》中明确:关键岗位应当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实行岗位轮换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内部人控制问题发生,减少案件苗头和隐患。但由于网点近年来业务量大幅增长没有补充足够后备人员,造成人员非常紧张。导致只好放弃执行这两个制度,只有在上级督促下,或在检查发现问题后,或发生了金融案件时,才为了应付要求而进行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从而埋下案件隐患。
隐患之三:只注重对正式员工的管理,忽视对临时工的监督管理,案防工作不彻底。近几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和人员缩减,银行便大量聘用临时员工从事一线或前台工作,以解决人员不足问题,降低经营成本。银行与聘用人员之间履行的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是虽然签有用工协议,但并不规范;要么则是大量使用银行职子女或关系人亲属,不经岗前培训就匆忙上岗,从而导致临时用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临时用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利,重视不足,不仅导致个别临时工不明确工作中应付的义务和责任,工作责任感不强,而且由于银行对临时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从而埋下案件防范工作隐患。 隐患之四:用感情和信任代替规章制度、把习惯做法看成经验,导致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银行机构网点若是人员少,流动性较差,一人多岗、互相替岗等现象就较为普遍,多年的工作交往,相互间感情较深,因此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执行制度观念较差。工作中只谈感情,不讲制度,互相之间盲目信任,把重要凭证、票据、印章、权限卡、钥匙等随意丢放,甚至在临时离柜时为“方便工作”交由他人保管,离岗时不按规定进行签退操作,操作密码小范围内公开化等现象屡禁不止,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二是网点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人员编制少,监督检查不得力,往往疲于应付上级行的各类大检查活动,致使检查内容和时间规律性较强,起不到根本的监督管理作用;三是因怕影响到单位或部门的整体考评情况,银行对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差错及事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不予追究责任甚至隐瞒不上报,致使小缺口发展成大漏洞。四是银行的监督检查对象往往只是针对一线员工,而将高级管理人员游离在监督管理范围之外,甚至对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有悖于规章制度的错误指令也采取服从的态度,这成为诱发案件发生的最大隐患。
隐患之五:重要岗位人员定期排查工作制度不具体,没有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执行强制休假制度的目的就是用顶岗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问题和案件苗头,以防患于未燃。因此强化对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银行虽说从制度上讲已经建立了重要岗位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制度,但具体如何监督、监督什么没有具体规定和内容。同时对于监督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认识不足,难以有效防范风险。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