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郑为文就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确保队伍不出事,明确提出了“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的工作要求,即:决不允许不作为、决不允许乱作为、决不允许不公不正;严禁民警涉足黄赌毒、严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禁谋取不当不法利益。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反应,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要求,进一步整肃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做到从严治警,确保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各科室中队要迅速将郑厅长“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要求传达到每位民警,充分认识到这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落实从严治警新要求,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遵循,是有效解决公安队伍突出问题、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也充分体现了省厅党委“从严治警”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因此,要通过例会、民警大会等,迅速组织全警学习郑厅长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的自觉性。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大队要紧紧盯住“队伍不出事”这一目标,通过召开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结合观看《手莫伸(四)、(五)》等警示教育片,深入查找本单位在车驾管理、执勤执法、事故处理、队伍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民警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等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自身是否存在违反“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大队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郑厅长“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重要讲话,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逐级明确责任,将“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要求落实到位。此外,要求每位民警要与所在单位领导签订“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承诺书,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以律已,带头执行,作好表率。
四是突出纠风肃纪。大队党支部要落实“两个责任”,经常开展督导检查,对队伍当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防范问题的发生。并督促民警落实各项纪律和制度规定,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对违反“三个决不允许”、“三个严禁”的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真正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此外,各科室中队负责人要担负起治警“两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决不能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凡因责任不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发生民警涉黄涉赌、涉黑涉恶等事件的,严格按照“一案三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