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开始,中央政法委机关集中6个月时间,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大家表示一定要坚决落实中央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大会的要求,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出现与中央决定不一致的声音,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国家在人均收入、生活环境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群众以脚投票,在不同国家中迁徙也是正常。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却“身在曹营心在汉”,一方面拿着国家财政给予的工资,另一方面却心心念念的试图跨出国门,显然有些不妥。更有甚者,以传播各类政治谣言为乐,以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为乐,显然就已经触及政治底线,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无论是《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还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公务员有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甚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都表明党员领导干部肆意传播政治谣言,丑化、矮化党和国家形象,随意表达与中央决定不一致的声音都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而是属于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底线。不容辩解,不容反对。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方式都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思想领域同样如此。国人的眼界不断拓宽,思想也日趋多元,愈发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气象。我党是一个习惯于容纳新观念、新事物的政党,我国也是一个拥有“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胸怀的文明古国,我们乐见各种新思想的迸发和碰撞,但不代表我们能容忍各类动摇社会根本、丑化国家民族和执政党的政治谣言。
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乐于传播政治谣言,表面上是因为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现实性差异,实质上却是各类腐化生活方式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侵蚀他们思想世界的必然结果。针对网络上普遍传播的各类政治谣言,早已有民众自发组织进行“辟谣”,但为何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深信不疑?说到底除了一小部分干部毫无质疑精神、求真精神,满盘接受外,更多的还是因为自己的精神天平已经“放不平”,习惯于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通过谣言发泄心中不为人知的“诉求”。这类干部往往心中颇有怨怼,更是叛逃、失踪的“高危人群”。
国外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的渗透和策反,各类政治谣言正是包含了祸心的“糖衣炮弹”,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牢记初心,方得始终”,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果连最基本的不传播政治谣言,不丑化所属党派和祖国的底线都做不到,那忠于民、忠于党、忠于国又从何谈起?这样的领导干部又如何能让党和国家、人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