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简介
宗教学是属于哲学的二级学科,是认识宗教现象的本质,揭示宗教产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宗教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作为社会现象的宗教。宗教与哲学、道德、法律、政治、文学、艺术一样,是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每一种社会现象,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各个部门都应该而且可能成为人类认识和科学研究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独立的、自成体系的各种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比较扎实的宗教学专业基本理论和较广博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科研和社会实践能力,能够满足国家战略决策、社会公共服务和专业科研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01宗教学理论
02佛教
03道教
04基督教
05宗教与文化
06宗教艺术
(各个招生单位研究方向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四、考试科目
方向15: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哲学综合
④916宗教学概论(含宗教与文化)
方向6: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
③611哲学综合
④917宗教艺术
(各个招生单位考试科目略有不同,以上以南京大学为例)
五、相近学科
与此专业相关的学科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科学技术史,社会学,人类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