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关系证明信_证明书

发布时间:2017-03-21  编辑:admin 手机版

子女关系证明信
子女关系证明信
(存根)
字 号
兹证明学生 (性别 年 月 日出生
民族 )为我行政区域内市民 的子女。
街道办 事 处(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子 女 关 系 证 明 信
字 号
兹证明学生 (性别 年 月 日 出生
民族 )为我行政区域内市民 的子女。
街道办 事 处(公章)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子女关系证明信的延伸阅读——证明信的写作注意事项
证明信概念
是以机关,团体,单位或个人证明一个人的身份或一件事情,供接受单位作为处理和解决某人某事的根据的书信.
证明信格式
1标题:"证明"或"有关XX问题的证明"。2称谓。3正文:被证明的事实。4结尾一般写"特此证明"。5出具证明的单位署名、日期,加盖公章。
证明信特点
(一)凭证的特点
证明信的作用贵在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所以证明信的第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凭证的作用。
(二)书信体的格式特点
证明信是一种专用书信,尽管证明信有好几种形式,但它的写法同书信的写法基本一致,它大部分采用书信体的格式。
2.
市教委完善中小学生借读管理,父母一方有北京户口,持信可免收借读费
本报讯(记者王荟)父母一方有北京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京城上学,持规范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可免收借读费,在北京市教委最新公布的《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补充通知中,明确了《子女关系证明信》的格式。
这项联合北京市民政局下发的文件将2012年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街道开具《子女关系证明信》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市教委表示,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当前出现的父母一方有本市户口的人数有所增加且情况较复杂的新情况,特别出台了这个补充通知。
据了解,此前,有一些街道办事处以没有接到上级通知为由,不给家长开具关系证明。
这次出台的补充通知明确规定,今后,凡是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京就读中小学,需持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学生与其父(母)的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其他证明等)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子女关系证明信》。
该通知的规定将减少部门扯皮,细化不同部门的分工,这样借读学生和家长在办理借读手续时应比以前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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