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近,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度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1】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8号)精神,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4月5日照常上班。
二、4月4日(星期二)未执行的课程,各系部自行处理,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补课。4月5日(星期三)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三、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防火、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生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须向所在系(院)履行请假手续。
四、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2017年度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2】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8号)精神,现将集团公司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4月5日照常上班。
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员工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017年度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3】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8号)精神,结合学院校历安排,我院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4月2日-3日)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院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职业学院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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