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法院
1、认真受理由城管局报送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
2、积极组织有关庭室执行非诉案件,每年不少于50起。
(十一)公安局
1、加派2名干警到城管局充实执法后盾力量;
2、在涉及城管执法和禁炮工作中,各派出所、法制股、治安大队要全力支持,凡符合拘留条件的坚决拘留。
(十二)交警大队
1、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管理,切实做到文明驾驶;
2、及时做好交通路口的车辆疏导工作,规避堵车现象;
3、对城区违停车辆进行有效查处,并逐步减少违停现象;
4、支持城管局对违规运输渣土的车辆进行查处,支持城管对人行道车辆违规停放的查处。
(十三)交通局(含运管所)
1、加强对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使公共汽车、出租车成为文明平江的窗口和名片;
2、按要求管理好城区两个车站;
3、对城市交通、出租车行业提出精细化管理方案。
(十四)商务局
1、按要求管理牲猪屠宰管理,杜绝违规屠宰行为,共同维护城区环境卫生;
2、支持城管局对各类市场的出店或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3、与相关部门调研,将市场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合理布局。
(十五)财政局
1、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按时拨付城市管理工作的经费;
2、将城管志愿者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3、增大对各单位文明劝导、创建提质工作的财政支持比例。
(十六)供销联社
1、按要求管理好城区各供销市场,教育引导其文明经营,确保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
2、教育引导各经营业主规范经营,坚决杜绝出店或占道经营。
(十七)住建局(含规划办)
1、组织编制城区电信4G新号景观塔布点规划;
2、对城区主次干道的立面装修按要求实现严格控制,并拿出具体的方案;
3、严格管理城区各施工现场,特别是私房建设施工现场,应做到围档作业,文明施工;
4、加大控建、拆建、治建工作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5、规范地下管线管理,着力解决好城区排水系统的监管工作;
6、提前规划好城区公厕、垃圾站等公用设施用地;
7、会同交通部门前瞻性做好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路网、停车场、停车位、交通标志、标线建设,避免交通拥堵;会同市场管理部门前瞻性做好调研,预先做好农贸市场布局。
(十八)房产局
1、加强对城区物业小区的管理,督促各小区完善管理机制,建成“文明、卫生、整洁”的宜居小区;
2、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小区立面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3、教育引导小区居民主动缴纳垃圾处理费等相关规费;
4、按要求管理好金华市场。
(十九)城管局
1、在街道秩序管理上按严控路段、规范路段、有序管理路段和临时疏导点进行层级管理;
2、在环境卫生管理上针对清扫保洁、设备维护、垃圾处理等进行全面规范考核;
3、在市政绿化维养工作方面确保人行道常年无破损松动,下水道畅通无堵塞,景观及配套设施常年完好美观,路灯完好率达100%,亮灯率达98%;
4、在渣土管理上杜绝违规运输渣土的现象,做到无抛撒渣土,无车轮带泥上路,无违规工地出土,达到“车过无痕”的标准;
5、在殡葬管理上做到城区范围内无违规治丧行为;在禁炮工作上做到县政府规定的禁放范围内无违规燃放烟花现象;在夜市管理上做到城区夜市无违规占道和出店经营现象;
6、牵头组织运管、公安和交警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7、在城区形成齐各单位都参与的抓共管的城市管理氛围。
(二十)教育局
1、督促城区及城区周边学校教育学生当文明小市民,小手牵大手,以学生向家长提建议写信等方式提醒劝导家长做文明市民;每月每班不少于1节文明公开课,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文明指数测评,按10%的学生比例进行奖励;
2、鼓励支持广大教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劝导活动。
(二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对城区经营食品药品的点、店找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和药品的质量,杜绝相关事故的发生;
2、对城区出店占道经营的食品药品点店,主动积极配合城管委或城市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有效整治其出店、占道经营行为。
(二十二)卫生局
1.对卫生、疾控、医院、健康提出精细化管理要求;
2、积极配合城管委向患者发放城市管理宣传手册和资料;
3、切实规范各医院内外公共场地的管理。
(二十三)各管线单位
1、严格执行相关专业规划,不随意破占道,不随意架设管线、开挖城市道路、破坏绿化等公用设施。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
2、规范本单位的管线,建立管线管理数据库,实行自动化档案管理;
3、整治已架设(铺设)的管线,切实解决“蜘蛛网”的问题;
4、规范管线架设(铺设)行为,不乱拉、乱接、乱埋。
(二十四)城关镇、三阳乡
明确有乡镇、村或社区二级专人班子负责城市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城区禁炮、秩序管理、殡葬以及其他城管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城关镇负责城区背街小巷路面的硬化油化和清扫保洁工作;
切实负责与环卫所分工具体的保洁区段;
切实落实“城区禁炮属地管理”的要求,每出现一起违规燃放的,由城管局对所在乡(镇)政府罚款1000元。
以上各单位要根据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严格落实,同时要根据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的文明劝导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文明劝导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平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黄伟雄任主任,宣传部长戴领梅、组织部长张中霏任副主任,副县长欧阳晓耀任执行副主任,县委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民政局、政务中心、城建投、交警大队、交通局、质监局、商务局、财政局、供销联社、工商局、住建局、规划办、房产局、教育局、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局、广播电视台、卫生局、人民医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市管中心、城关镇、三阳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城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城管局,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牵头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城市管理考核结果。
2、在城管局加挂“平江县城市管理局”的牌子,与城管局实行“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办公。
3、将住建局的园林办和城管局的市政维养中心合并为一个机构,划归城管局管理;将污水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维养职能划归住建局负责。
4、调整城区的禁炮范围,将天岳村、大西村、金窝村、古城村、北源村、城新村、城西村、城郊村、长冲村、平源村、思源村以及界山庙增设为禁炮范围。在禁炮范围内,安监局一律不得发放烟花鞭炮销售许可证。城管局牵头组织所在地政府、安监、公安和消防部门,对违规销售烟花鞭炮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收缴的烟花鞭炮进行现场销毁。
(二)广泛宣传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在重要街道、社区、窗口单位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使“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自觉行动。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部门要根据确定的提质项目,加快项目立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将项目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集中财力办实事的原则,积极组织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城市管理提质的各项费用。
本着集中财力办实事的原则,确保城市管理经费的拨付,维养经费和环卫设施更新和添置的经费由城建投负责解决,日常运行经费由县财政负责解决。
从2017年起,对一线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的绩效考核奖金,该资金从人社局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四)强化部门联动
城区范围内的乡镇、部门单位及社区(村)都是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各单位要协调配合,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大力提高干部职工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意识。
(五)严格督查考核
将“城市管理大提质”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绩效考评内容,加强督查,落实责任。由城管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对照提质任务和具体标准,每个月进行一次综合性的城市管理工作督查和讲评,讲评会由分管副县长欧阳晓耀主持,县长每两个月参加一次。对执行不力,政令不通,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