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季开学时间在即,下面请看语文迷网为大家带来的做好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欢迎阅读。
关于2017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1】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2017年春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在即,现将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2月12-13日
二、分组情况
以科室为单位,检查科室所包学校。
三、检查内容
1.师生报到情况
2.教师配备情况(教师缺编情况、教师结构情况)
3.校务管理情况(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办学思想、文化建设等)
4.教学准备情况(教学实施设备、课务安排、教学用品、备课等)
5.课堂教学情况(教师按计划上课、多媒体使用、体现教改精神等)
6.校园管理情况(校园环境卫生、门卫、食堂、宿舍、超市及专用室管理等)
7.安全管理情况(校内外安全隐患、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措施等)
8.学生活动情况(升旗仪式、早操、大课间、眼操、课外活动、周会、晨会等)
9.假期典型事例(教师与学生;校内外)
10.开学前后工作亮点
11.主要问题与困难
四、工作要求
1.乡镇中小学 “四个中心(中心小学、中心中学、中心幼儿园、成教中心)”必查,此外还要查2~3所村小、2~3所村园。
2.开学检查表格一校一表(所需表格由各组在网上下载),所查的每一所学校都要找出亮点和问题。
3.检查结束后要分别以中学、小学、幼儿园为单位写出检查小结,开学工作检查小结要点出各校亮点及存在问题(每校问题不得少于2点)。
4.检查组人员要认真按照要求检查学校开学工作,并实事求是填写检查表、撰写工作小结。检查表及工作小结不得由学校代填代写。
5.各校要对假期及开学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交检查组。
6.2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检查表、开学检查工作小结以及学校假期和开学工作总结,分别交中、小、幼教科(民办学校交中教科)。
7.检查组成员中午需用餐的一律从简,晚上不得在学校用餐。
关于2017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2】
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新学期开学工作,市教育局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学期开学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学检查
(一)开学情况。中小学生(幼儿)到校就学情况,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就学情况,教职工到岗情况,中小学课程开设情况,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和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德育常规管理工作。
(二)收费情况。有无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行为;是否有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学生统一购买保险、在学校搭餐等行为;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补课行为,是否按规定使用、管理和购买教材及教辅资料。
(三)教育资助。教育资助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是否做到“应帮尽帮,应助尽助”,有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辍学、因灾辍学问题。
二、安全工作
(一)安全主体责任。检查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学校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情况;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授课与平安寒假活动完成情况;学校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记录。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情况。
(二)安全工作台账。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车管理情况、校园反恐防暴情况,学校特种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危房、电梯、锅炉、配电房、实验室危化品管理等,抽检2-3处隐患点排查整治情况。
(三)食品卫生工作。重点检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情况;学校各项卫生防病与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学校基础卫生、食堂原料采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等;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情况、学校食堂使用“食品流通溯源电商平台”情况。
三、工作要求
局领导带队分组进行检查(分组方案见附件),重点查看学校顺利开学、规范办学、食品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等情况,听取区(市)县教育局、直属学校汇报并交换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各区(市)县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开学各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检查工作应于2016年2月17日前完成。检查结束后,请各组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送办公室,并抄送安全处。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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