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机构及参与业务室
成立“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1、参与股室:执法大队、业务二室 。
2、职责任务:大队:加强动态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违法矿业行为。
业务二室:对违法矿业行为的鉴定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矿法和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
四、工作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为期九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部署动员和摸底排查阶段(3月15日~3月31日)
召开“打非治违”工作会议,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并制订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行摸底。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至10月)
1、对全区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摸清矿业违法行为底子,并建立排查台帐。
2、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非法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3、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
1、将整治资料汇总并归档,并写出书面总结11月底前向区政府汇报。
2、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制度和执法检查长效机制,解决矿业开发中的深层次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打非治违”是区政府为贯彻国务院、省、市“打非治违”会议精神的专项行动,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区矿业秩序的严峻形势,要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抓好这次“打非治违”工作。
(二)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守法意识。通过开展动员教育、新闻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