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沙尘暴天气期间不适用本预案。
(四)预案体系:本预案为沈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应急预案。以《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预案和操作方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共同构成沈阳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五)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信息公开,全民参与。
[预警分级与发布]
(一)预警分级
根据《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相关规定,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级,从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二)预警发布、变更及解除
蓝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网站、媒体(沈阳广播电视台,沈阳日报、晚报及其新媒体平台、沈阳网)及公共信息发布平台(“沈阳发布”)发布。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启动和解除后自行实施。
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应急办发布。接到市政府应急办发布的预警信息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电话传真、政务公文等方式向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布、变更和解除预警信息。各区、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启动、变更和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同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按照各自专项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终止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市政府应急办的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级别,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即四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和一级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措施
1.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注意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干净卫生,同时减少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等),集会等露天活动可改为室内进行。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做好防护措施,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三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注意保持校园及教室内干净卫生,同时减少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等),集会等露天活动可改为室内进行。做好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保护基本知识宣传普及,提醒低龄学生、患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做好防护措施,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包括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跑步、升旗仪式、集会等露天活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或转为室内体育课,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提醒在校师生(特别是低龄学生、患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的师生、特异体质师生等易感人群)最大限度减少外出,外出期间尽量采取防护措施。学校教室及楼道门窗关闭,学生上下学路上戴口罩,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措施。当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红色预警并预判未来1天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时,经市政府同意,组织相关学校、幼儿园落实停课措施。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前,应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实施前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备案。停课前,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要安排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待天气好转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组织机构和职责]
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统一决策、指挥教育系统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监督考核]
各项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工作职责由各级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回督查检查。在应急措施实施期间,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实施“零报告”制度。
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1.未按照要求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的;
2.未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和专项实施方案并备案的;
3.未按照要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相应措施的。
[应急响应终止需补齐课]
当接到由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响应终止命令后,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课程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