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容易出现重污染天气,迫切需要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基础上,采取强有力的应急管理措施,减缓重污染程度,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1】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由此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市教育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教育局工作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由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市教育局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市教育局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科,由主管体卫科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主管局办公室、基教、职教、幼教、财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承担局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汇总各级各类学校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工作组。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
1.当市教育局工作组收到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相应预警后,30分钟以内以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局机关、各县(区)教育局局长(或主管局长)、市直学校校长(或主管校长),学校要在收到预警后1小时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同时,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天气污染预警等级及实际情况制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密切关注广播、电视、气象服务热线等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网站、微博、校讯通、QQ群、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方案,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
3.市教育工作组根据响应级别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工作。
(二)响应分级
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
(三)响应措施
1.Ⅳ级和Ⅲ级响应措施
当接到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减少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校(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午检,以及因病缺勤登记随访工作。呼吁师生及家长上下学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能源消耗;教育学生外出时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Ⅱ级响应措施
当接到橙色预警信息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落实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学校应停止体育课、集体操、跑步等户外运动,所耽误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以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学校应每周或每日做好学生入校(园)体检并做好跟踪记录,对出现异常状况的学生采取适当隔离措施,必要时及时通知家长及时带其就诊。
3、Ⅰ级响应措施
当接到红色预警信息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1)当日22:00前接到红色预警信息并维持到22:00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次日不论AQI实测值升高或降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都采取停课措施。
(2)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接到红色预警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停课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要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中小学校不安排上新课。
(3)当日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接到红色预警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当日不停课,一律停止学生(幼儿)室外体育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
(四)应急终止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自动停止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应急状态,恢复常态化管理。
四、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及时总结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工作组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工作组。
应急响应终止后,教育局工作组将本次应急响应停情况、督导检查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督查
市教育局工作组启动应急预警后,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见附件)对所负责学校和县(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六、应急保障
(一)制度保障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成立应急领导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并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符合本地区、本校实际的应急流程机制,做到人员明确,职责明确,确保应急工作科学合理开展。
(二)资金保障
各中小学在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中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三)通信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相关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有人员变动或通讯方式改变须及时告知市教育局工作组办公室。
【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
按照今年重新修订的《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应制定分预案,市政府相关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相关企业编制操作方案。本报将陆续刊登各区、县(市)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预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看看各地区、各部门是如何本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精神,将重污染天气的影响降至最低。
目前已陆续刊登了沈阳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市房产局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今天刊登的是市教育局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
[总则]
(一)编制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中小学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