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送温暖活动每年都要开展。2017春节马上就要到了,你的活动方案准备好了吗?
2017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1】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确保特困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现就做好区水务局20XX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做到为民解困,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着力营造和谐岳麓的良好氛围。
二、慰问对象
区水务局“三服务”工作联系点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三无”人员,孤儿,百岁老人,敬老院和部分老年公寓中入住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困难户。
三、慰问的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慰问资金总量适度均衡的原则。本年度走访慰问对象慰问金标准基本维持2014年水平。
(二)坚持向特困对象重点倾斜的原则。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等是当前特别困难的群体,要以他们为重点,开展春节慰问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慰问的原则。将慰问摸底名册在走访慰问前与相关街(镇)进行对比,杜绝交叉、重复和超标慰问,让慰问使用更为合理和透明。拟慰问对象和金额在摸底后,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再确定为慰问对象,将名单盖章后报区民政局备查,做到既不重复慰问,又不遗漏特困户,做好“雪中送炭”工作,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坚持区级统筹与单位资金配套的原则。除区级组织下拨的慰问资金外,单位另筹措春节走访慰问活动资金,并安排与区级不少于1:1的配套慰问资金,确保慰问资金充足。
(五)其他要求。在确定特困对象进行慰问前要进行单独摸底,同时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杜绝交叉或重复。签领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相关领导签字,加盖行政公章。无特殊情况必须由困难户本人签领,确保慰问金发放到困难群体的手中。要结合春节走访慰问工作,认真排查人民群众关注的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好安抚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
1. 时间:20XX年1月4日(农历11月14日)—20XX年1月19日(农历11月29日)
2.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机关支部
3. 程序:通过调查摸底、群众代表推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程序,确定走访慰问对象,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慰问。要加强与街道的衔接,杜绝重复慰问。并将拟慰问名册和慰问子方案于20XX年1月15日前交民政局办公室。
(二)资金募集和下拨
1. 时间:20XX年1月10日(农历11月20日)—20XX年1月23日(农历12月4日)
2.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财务科
3. 资金募集: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统一拨付4000元至本单位,按照不低于1:1配套的要求,局财务科配套8000元发放。
4. 资金使用:根据本单位安排的配套资金和区级分配的专项资金,扎实认真地组织落实好本次慰问活动。
(三)走访慰问
1. 时间: 20XX年1月26日(农历12月7日)—20XX年2月13日(农历12月25日)。
2. 方式:在本次春节走访慰问活动中,由局领导集中走访慰问,拟组成2个慰问团,集中走访时间拟安排在20XX年1月28日全天,分别进行走访慰问。
3. 标准:分别由两名局领导带队进行走访慰问。每个慰问团走访慰问20户特困对象(每个街镇走访3户),每户慰问现金400元,大米一袋(10Kg),食用油一瓶(5L),棉被一床。
所有慰问对象及慰问金在政务公开公示栏内张榜公示。
五、活动总结
慰问活动结束后,局办公室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于20XX年2月16日(农历12月28日)前报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2】
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
2016年春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关心,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重点对低保特困户;困难低保边缘户;特困“四老”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共建部队;全区百岁老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残疾儿童、社会孤儿、贫困精神病人;敬老院老人等进行走访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形式、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及慰问形式
1、关于低保特困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低保特困户慰问活动,重点组织好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到镇(街道)走访慰问活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每户补助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2、关于困难低保边缘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困难低保边缘户家庭进行全面走访。每户困难低保边缘户补助10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3、关于特困“四老”对象慰问。特困“四老”对象是指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八十年代前的老村支部书记、老队长;建国前的老党员;地方革命老同志。慰问金每人1700元。
4、关于共建部队慰问。切实做好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军民共建工作在节前掀起新的高潮。
5、关于优抚对象慰问。切实做好涉军对象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两参”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办理定补的带病退伍军人每人发春节慰问金700元;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发慰问金700元;军休干部遗属每人发慰问金700元;一级残疾军人(全区共1名)慰问金8000元;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全区共100名)每户1700元。在乡“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抗美援朝本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1000元慰问金,抗美援朝外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3100元慰问金。以上经费由区承担。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6、关于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慰问。全区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7、关于百岁老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慰问。全面展开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包含慰问品)。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
8、关于敬老院老人慰问。全面走访各镇(街道)敬老院。慰问金共计12万元。
9、关于社会孤儿、残疾儿童、贫困精神病人慰问。展开走访慰问社会孤儿、特殊教育学校和精神病医院的惠山籍人员的活动。社会孤儿慰问金每人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贫困精神病人、残疾儿童慰问金每人500元。
10、关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慰问。展开走访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活动,每人发慰问金500元。
11、关于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慰问。展开走访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活动,每人发慰问金1700元。
二、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
2016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将继续以“惠民生、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在百姓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更好地做好本次春节走访慰问,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2、迅速行动,严密组织。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与节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列入工作日程。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区委、区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重点要落实好走访对象、慰问资金、责任人,确保节前各项慰问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宣传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走访慰问活动中,大力营造扶贫济困、互助互爱的舆论氛围,切实把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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