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PDA 录入阶段。包括资料评估、整理归档、数据库建立等(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五)总结阶段。包括普查总结、表彰、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2017年1月-2017年3月)。
五、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淯溪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童梦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赵庆华同志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农办、统计办、财政所、派出所、工商所、林业站、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全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明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和组织协调与实施。同时,办公室成立综合协调组、业务指导组、数据处理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五个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农业普查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普查业务方案和业务工作计划;负责普查业务培训;负责有关业务问题的解答和调研;负责督促各单位普查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农业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有关业务问题的解答和具体指导;负责全镇农业普查各项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和管理;负责全镇农业普查的验收审核把关;做好普查数据与非普查年度数据的比对,对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进行分析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三)数据处理组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普查数据处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普查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完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组织数据采集设备的使用、数据处理程序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处理程序的培训;负责普查的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汇总等工作;负责PDA的录入与指导,负责数据处理业务的有关问题解答,对相关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农业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镇农业普查工作的对外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负责按期上报镇普查工作情况及先进典型经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普查设备采购及配备方案;负责协调普查资料的包装、分配、运送及资料管理、农业普查原始表保管;负责普查资料收集、保管及立卷归档工作;兑现好普查人员的工资待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并配合其他组开展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参照镇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单位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要认真选聘好普查人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员及普查对象都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据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普查对象参与的积极性。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