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语文迷网为大家整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日
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以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 春节放假18天:1月19日-2月5日(初九)。
✪ 2月6日(星期一、初十)上班。
其中:1月19日、20日、23日-27日为公司年休假;1月28日、29日、30日为国家法定假日;1月31日、2月1日补休初一、初二(法定假日);2月2日、3日补休9月24日、25日的正常上班。
行政部
2016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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