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已经过半,寒假的时间还远吗?下面请看语文迷整理的小学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大家一起来阅读吧。
小学寒假放假安排通知2017【1】
根据新校历,暑假过后,中小学生将于9月1日开学,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结束一学期工作,共20周零2天;
2017年1月21日至2月19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2017年2月20日开学,2017年7月12日结束一学期工作,共20周零3天。
2017年7月13日至8月31日放暑假,共7周零1天。
此前,市教委曾考虑在新学年调整寒暑假时间,延长寒假时间、缩短暑假时间,从而减少雾霾天气对于教学影响的几率。
不过,从目前公布的校历来看,这一想法并未付诸实施。如遇市政府应急办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及其他极端天气红色预警,经各区政府同意,区教委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天气情况调整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并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小学寒假放假安排通知2017【2】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中小学按照执行。
一、第一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6年9月1日开学,2017年1月18日结束,全学期共21周。寒假从2017年1月19日开始,2月15日结束。
二、第二学期。本市中小学统一于2017年2月16日开学,6月30日结束,全学期共20周。暑假从2017年7月1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三、2017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调整,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学期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
四、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
五、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和误工处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4〕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4〕7号)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2016学年度校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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