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①严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每名党员要按规定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
②严格党费管理制度,每名党员要按月按标准交纳党费。
③严格党员发展,推行党员发展全程纪实和发展对象资格考试、预备党员转正考试“双考”制度,提高党员质量。
④深化党员履职量化考评,完善履职纪实、积分管理、星级评定、结果运用管理机制,特别是要结合党员个人实际,突出定岗定责和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实用性,防止履职承诺同质化、形式化,促使党员正真发挥作用。
⑤扎实开展党组织关系、违纪违法党员处理、党费缴纳等情况集中排查清理,9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四)实施“政治功能全面过硬”工程,实现堡垒作用更加突出、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1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①突出在党言党忧党为党教育,教育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双评议”等基本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问效评估,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
13、增强党组织的引领作用。
①树立“党建+”的工作理念,将党建工作同社会治理、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整体工作推进。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构建以党组织为领导,其他组织同步支持的社会管理局面。
②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推进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
③支持各类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负责人通过选举进入党组织班子,推动党组织班子和经营决策层“双向进入”。
④健全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工作机制,培育壮大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引领广大党员、职工、团员、妇女和各类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五)实施“服务功能全面过硬”工程,实现引领发展和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优化。
14、服务和带动脱贫攻坚。
①深化领导带头、部门包抓、干部驻村联户扶贫帮扶方式,持续开展“双联双包”、“321干部连心连亲结对帮扶”等活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
②加强统筹协调,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脱贫有效对接。
③引导党员围绕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承诺践诺、示范带动,培育一批在脱贫攻坚和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党员示范户。
15、完善“民情直通车”机制。
10月底前,在铺镇社区推行“三单一账”(民情报告单、民情报告事项汇总单、民情报告阅办单、民情报告台账)民情报告制度。
16、深化“双报到”活动。
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限时到铺镇社区党组织报到,严格报到登记、服务纪实、沟通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推动“双报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长效化。
17、深化“天汉先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
结合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社区党组织“评星定级、晋位提档”、非公企业党组织“评星晋级、争创双强”等载体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评估定级,奖励先进整顿后进。
(六)实施“纪律作风全面过硬”工程,实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彰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18、强化“三讲三当”作风建设。
持续深化“三讲三当(讲规矩、当守法纪的明白人,讲学习、当懂经济的实干家,讲担当、当有作为的先锋者)”作风建设营造多为、善为、敢为的浓厚氛围。①在镇机关,重点推行挂牌上岗、去向公示、首问负责等制度,开展“比党性、比贡献、比服务、作表率”活动。②在村社区,重点推行轮流和集中坐班值班、党员履职量化考评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激励基层干部履职尽责。③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国有集体企业党组织中,重点推行党员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和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做法,凝聚正能量,形成好风气。
19、深化“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
强化正风肃纪,建立基层反“四风”长效机制。持续整顿不为、慢为、乱为等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保持风清气正。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优亲厚友以及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坚决破除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善担当等现象,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七)实施“保障体系全面过硬”工程,实现人财物向基层投入、向基层倾斜。
20、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清单制度。
全面推行党建责任清单制度,镇党委将对照与所属党组织年初签订的党建责任清单内容,开展定期督查、预警提示、约谈通报等方式,强化清单考核结果运用。
21、充实党建工作力量。
①镇党委选拔优秀党员干部充实到各村(社区)担任党建专职副书记,增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
②持续推进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对不能胜任的,本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格次。
22、健全经费保障体系。
①严格按标准落实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干部工作补贴等。
②镇党委每年列支党建专项经费,年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优秀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委成员包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形成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坚持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年底由支部书记向镇党委述职评议。采取基层党建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推广经验,促进后进,提升水平。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抓基层组织建设暗访抽查长效机制,镇督查组将不定期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党委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汇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落实“三项机制”。严格执行“白黄红”三色督查单制度,推行抓基层党建工作末位查究制,促使各基层党组织抓主业、担主责。每年根据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结果,确定一个基层党建工作末位村(社区),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党建专职副书记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运用好容错纠错、奖励激励、能上能下办法,为创新者、担当者、实干者创造条件,对勇于开拓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的基层组织予以表彰,党务干部选任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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