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钟玉秀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张创举,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贺洪川,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陈琼,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陈先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杨昌学,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张天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健担任。街道党政办、综治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安监办、消防办、规建所、文体服务中心、敦仁教管中心、敦仁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消防办,由消防办主任吴宝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经发办、敦仁教管中心、社会事务办、文体服务中心、规建所、敦仁派出所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等级评定、考核评比,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要对本行业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情况和前期发现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重点帮扶整改。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治理。安监办、经发办、消防办、敦仁派出所等部门要结合区上的工作要求,制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督促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重点排查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牵头部门:敦仁派出所)
2.开展超大城市综合体专项检查。街道消防办、经发办等部门对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要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步行街及中庭防火、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牵头部门:经法办)
3.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各社区居委会要对居民小区、楼院、棚户区的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和居民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更换老旧电气线路。(牵头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4.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教管中心要以学校、幼儿园等为重点,严格整改火灾隐患,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运行。要督促学校按照《消防安全检查导则》,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设施维保,列出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并结合前期排查情况对辖区学校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学校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牵头部门:敦仁教管中心)
5.开展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回头看”。社会事务办要会同规建所、消防办等部门按照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快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扫尾工作,不断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行为,切实防范社会福利机构火灾事故发生。(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办)
6.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派出所、消防、安监、计生办等部门对全街医院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核查,确保9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及装修、装饰等工程是否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者备案手续;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消防车道设置是否符合标准并保持畅通,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落实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等,以切实提升医院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医疗机构火灾事故发生。(牵头部门:计生办)
7.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文服中心要针对前期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研究针对性整改措施。要督促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严格按规定,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部门:文服中心)
8.开展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完成关庙、合智广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牵头部门:消防办)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1.抓实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街道要组织三级网格力量,将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本次高温汛期阶段安全生产排查一并进行。对辖区内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棚户区、居民楼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加强监控。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对本社区微型消防站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三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常态开展隐患排查、初起火灾扑救演练、消防宣传等工作,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要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多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
4. 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公发﹝2016﹞190号),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加快推进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四)强化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要明确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程序、调度指挥方式,向公安消防部队报警的同时,调动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同时,要针对今年抗洪抢险工作的严峻形势,建立多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随时做好抗洪抢险准备。
(五)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要积极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要在宣传栏设置消防专栏。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悬挂消防警示标语横幅,要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在重大安保及节庆时段,向党政领导、各社区负责人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夏季高温晴热,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对稳控全区火灾形势的重要意义,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部署推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频次,定期分析形势,着力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重大及区域性隐患整治,不断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及重点工作成效,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加大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不断提升群众避险防灾能力。
(四)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街道将把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内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因组织不力、推诿塞责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