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防汛的主要内容包括:长期。中期。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6年乡镇防汛工作方案,优化大家参考借鉴!
【2016年乡镇防汛工作方案1】
防汛是全社会各行各业、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防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防汛方针,做好本镇的防洪减灾工作,特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才溪镇地处上杭县西北部,面积116.5平方公里,高程主要在约385米。
辖区内有14个行政村,167个村民小组,6386户24893人。
辖区共有县定地质隐患点6处7户30人;另有易滑坡地33 处62户324人。低洼地带共有13处27户138人。旧危房共有13处20户96人。(见附表)
较小流域溪流有:才溪溪。
辖区内通过的交通干道有:205国道、永武高速公路才溪设互通口,各村均修建了至镇政府的通村公路。
辖区内通讯情况:各村均有固定电话线路,另有移动通信基站20座,联通基站 1 座,电信基站8座,移动电话信号可覆盖全镇。
辖区内现有水库3座,总库容54.77万m3(见附表)。
辖区内已建堤防:才溪镇才溪村防洪堤保护才溪村、才溪镇溪东村防洪堤保护溪东村、才溪镇下才村村防洪堤保护下才村、才溪镇下洋防洪堤保护溪西村、才溪镇中兴村防洪堤保护中兴村。(见附表)
二、指挥机构:
(一)指挥部。根据防洪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我镇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总体工作。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分别由分管水利领导和武装部长担任,成员主要由镇党政办、企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国土资源所、民政办、卫生院、财政所、科技文化中心、供电所、村镇建设管理站、林业站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各村委会主任组成。
(二)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组、工程抢险组、转移安置组、卫生救护组、学校安全组、治安保卫组等。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分管水利领导和党政办主任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有关单位及辖区群众;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工程抢险组:由人武部、农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供电所、村镇建设管理站及各村民兵等单位人员组成,镇分管水利领导任组长、分管农业、企业领导任副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镇镇生活生产供水,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等。
转移安置组:由人武部、经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派出所、林业公安、各村民兵等单位人员组成,镇人武部部长任组长。任务是及时了解各村灾情情况,组织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帮助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帮助灾区重建家园。
卫生救护组:由卫生院及各村医疗所等单位组成,镇分管卫生领导和卫生院院长任正、副组长。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学校安全组:由中学、中心校及各小学等单位组成,镇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中学校长、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治安保卫组:由镇派出所和村治保员组成,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总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
三、防洪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暴雨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Ⅲ、Ⅱ、Ⅰ三级。
(一)Ⅲ级响应
1、在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气象预报全县有暴雨,且局部有大暴雨;或持续多天降雨达80毫米以上,预报局部有暴雨以上降雨。
2、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我镇的部分低洼地带的民房将会进水,部分农田将会受淹;另部分通村公路将可能出现塌方溜方;且有可能由于断电而出现通讯中断紧急情况。在此状态下,全镇共有96人需准备转移,其中低洼地带21人,地质灾害隐患点 30人,易滑坡地带30人,旧危房 15 人。
3、应急响应行动:
(1)在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指挥部即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通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和各村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监测、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由党政办负责);
(2)严密注视雨水情,做好低洼地带防范工作(由各村村委会负责);
(3)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由国土资源所及各村村委会负责);
(4)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由企业服务中心负责);
(5)可能受淹地段的农作物如即将收成,应立即组织群众抢收和捕捞渔塘中的成鱼,尽量减轻灾害损失(由农业服务中心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及各村村委会负责);
(6)对危险的路、桥等地方派出人员值勤,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交通管理站、派出所负责)。
(二)Ⅱ级响应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辖区内发生2年一遇以上降雨。即3小时降雨量超过55mm,6小时降雨量超过70mm,12小时降雨量超过80mm,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mm。
2、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我镇的部分低洼地带的民房将会进水,部分农田将会受淹;另部分通村公路将可能出现塌方溜方;且有可能由于断电而出现通讯中断紧急情况。在此状态下,全镇共有492人需准备转移,其中低洼地带177人,易滑坡地带294人,旧危房 81人。
3、镇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在做好Ⅲ级响应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如下工作:
(1)各村启动本村预案,组织动员居住在低洼地段的群众准备转移;(由各村村委会负责)
(2)根据各村预案和上级指令,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准备撤离。(由国土资源所和各村村委会负责)
(3)加强堤坝、水库等工程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并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由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负责)
(4)各企业、单位、学校根据安全检查情况,采取人员转移、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由企业服务中心、科技文化中心、党政办负责)
(5)各采砂船等水上船只禁止作业(由各分管领导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
(6)抢险救灾组队伍就位,备齐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由人武部、民政办负责)
(7)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由党政办、人武部负责)
(8)全镇机关干部取消休假,各村工作队队长全部驻村指导。(由党政办、各村工作队长负责)
(9)各村指定一人从接到镇指挥部通知起每6小时向镇指挥部报告本村水情、雨情、灾情,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并整理后做好灾情报表、材料汇总上报工作。(由各村委会、党政办、民政办负责)
(三)Ⅰ级响应。
1、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辖区内发生10年一遇以上降雨。即3小时降雨量超过85mm,6小时降雨量超过110mm,12小时降雨量超过125mm,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5mm。
2、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我镇的可能多数低洼地带的民房将会进水,部分农田将会受淹;另偏僻通村公路将可能出现塌方较大溜方;且有可能由于断电而出现通讯中断紧急情况。在此状态下,全镇需转移人数比Ⅱ级响应会增加,随时保持与驻村干部联系,逐个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转移。
3、防御措施:
(1)镇防汛指挥部发布紧急动员通告,动用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向上级请示,要求支援,并同意由镇指挥部征用和调度全镇车辆和物资。
(2)各村按本村预案,组织危险区群众按制定好的转移撤退方案立即转移,并做好有关安置工作(由国土资源所、民政办、各村负责)。
(3)立即对堤坝薄弱处进行加固培厚,并严密监视,组织落实水库调度命令(由农业服务中心水利工作站负责)。
(4)企业全部停产,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由企业服务中心负责)。
(5)组织和指导群众进行抗洪自救活动。
(6)各村指定一人从接到镇指挥部通知起每3小时,向镇指挥部报告本村水情、雨情、灾情,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并整理后做好灾情报表、材料汇总上报工作。(由各村委会、党政办、民政办负责)。
(7)做好灾民安置伤员救治工作。
(四)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指挥部视情调整防洪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镇指挥部视情宣布终止防洪抢险救灾应急响应。
(五)灾后恢复
当降雨过程结束,洪水开始退落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2016年乡镇防汛工作方案2】
为有效防御洪涝灾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根据上级防指要求和《当涂县防洪应急预案》、《当涂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历年防汛抗洪工作实践,特制定本方案。
一、水利工程概况
本县境内主要河流湖泊有长江、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黄池河、塘沟河、石臼湖等,河流长度122.52公里,其中长江18.6公里,湖泊面积约50平方公里;大小圩口14个,其中万亩以上圩口9个,堤防总长280.848公里(其中江堤20.0公里);各类涵闸198座,其中引水闸76座、旱桥闸和引洪闸5座、山河节制闸和排洪闸9座、排涝泵站出水闸108座;排灌站301座,装机766台45262千瓦,其中排涝站108座,装机371台37108千瓦,灌溉和抗旱站193座,装机395台8154千瓦;山丘区有小(二)型水库6座,总库容86.3万立方米,半亩以上塘坝2729口,其中塘2616口,坝113座,总库容526万立方米;圩区有500立方米以上塘口1463口,其中1万立方米以下227口、1万至5万立方米907口、5万至10万立方米190口、10万立方米以上139口,总容积6187.84万立方米;5000米长以上大沟(骨干水系)18条,总长244.86公里,配套桥涵33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