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1】
根据广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广市农函〔2016〕105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依法治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安全生产“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文化条件,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各镇(办事处)组织安全生产宣讲队伍,深入村、农机(渔业)大户、合作社、农机经销、维修企业及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点,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以及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展出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图板、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到每一位农机(渔业)从业人员手中,使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安全培训和下乡执法检查,各镇(办事处)开展与农机手谈心对话,了解农机手、渔船驾驶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真实想法及建议。组织农机(渔业)人员和亲属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安全生产情景剧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听取教训,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农机(渔业)驾驶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每年的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镇(办事处)要紧紧围绕“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积极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将微耕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渔业船舶安全操作使用作为安全宣传月、安全咨询日的重点内容。开设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板块,展示事故案例以及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现场发放安全生产倡议信、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安全操作挂图,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解答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办得有声有色。
(四)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镇(办事处)要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安监、积极开展农业机械(渔业船舶)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办事处)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培训点加强管控,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改装加装、不参加年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农机监理(渔政)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江河、水库,对农机作业机械、渔业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六)开展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活动。提高农机操作驾驶员培训的安全性,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通过开展拖拉机反光标识粘贴和推广使用,使拖拉机操作驾驶人员切实认识到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对拖拉机夜间行驶的安全防护效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镇(办事处)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有机构、有经费、有专人,做到活动有部署、有方案、有内容、有措施、有检查、有整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网络、短信、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三)加强沟通,强化考核。各镇(办事处)要及时落实专人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相关信息。分别于5月15日和6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含“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园区社事局,在6月份每周1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和照片。
【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在全镇开展安全集中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罗立平任组长,刘树德、陈吉任副组长,由镇安监站、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市管所、城管队、交警队、学校等单位组成。具体分为四个小组:
矿山安全组:
交通运输、学校组:
市场、食安组:
消防、电力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站。
三、检查范围
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煤矿、石料矿、加油站、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市场、食品药品加工、电力、医院、学校、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旅馆、饭店、网吧等行业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煤矿:1、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2、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3、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攻坚七项举措》和“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4、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随意停开主抽风机,工作面无风、微风、循环风和违反规定串联通风;5、瓦斯监控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和瓦斯超限冒险作业;6、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7、电器设备“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有效,井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8、防治水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开展水患排查治理工作,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片区是否定期开展水害联防联治工作;9、是否多水平多头多面作业,超能力生产;10、是否存在风、副井或不予利用的井口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现象。
(二)加油站:加油站、油库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三)烟花爆竹:加大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行为。
(四)消防:各单位、宾馆、店面、娱乐场所及市场等配备消防设施,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易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必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已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必须彻底清除,重大隐患必须停产停业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五)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摩托车驾驶员是否佩戴头盔、是否超载、是否证照齐全、是否疲劳驾驶及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六)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用火用电、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防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等安全事故。
(七)市场、食品药品加工:检查市场白板肉、是否经过检测,食品、药品是否过期,饭店是否有地沟油行为,从业人员是否体检等。
(八)医院:各类医疗设施、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管情况;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防范机制和医疗纠纷协调处置机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九)学校:检查学校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情况,学生安全用电、用火,假期安全教育等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10日)。以企业为主,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政府关于煤矿攻坚方案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全面掌握安全隐患情况。6月1日-6月15日组织全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并统一分发试题,统一收集答题卡。
(二)隐患排查阶段(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9日)。以政府统筹检查为主,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帐下发整改意见。并于6月19日-6月30日由镇安监站积极配合县煤炭局开展全镇煤矿企业水害专项大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7日)。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抓整改是否落实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到位。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6日)。建立管理长效体制,巩固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有效的主体责任,并整改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业主严格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事关社会发展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麻痹大意,要始终紧张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主动接受检查和落实整改意见,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要真管、真抓,真改,常抓不懈,抓出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从严、从细、从每个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管,务求实效。按照国务院“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矿山业主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拒不落实自查和整改意见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上限处罚、关闭停产整治并追究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