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和教育服务,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把握爱的“温度”和“尺度”,尊重幼儿的独立人格。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关于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1】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家长学好、用好《指南》,让科学育儿知识真正深入幼儿园,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二、活动主题
给孩子适宜的爱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活动内容及方式
结合全区学前教育中开展的“大手拉小手、爱心共分享”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和教育服务,向幼儿园、家长和全社会传播正确的保教理念和科学的育儿方法,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给孩子适宜的爱。
(一) 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提高实践能力。
1.幼儿园要组织广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为幼儿教师搭建学习交流《指南》的平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2.各幼儿园要积极开展游戏活动观摩、活动区活动观摩、环境创设观摩、贯彻《指南》教育心得随笔征文等活动,帮助广大幼儿教师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指南》,促进幼儿园一日活动更加科学规范。
3.幼儿园发动广大教师,以园为单位出一期贯彻落实《指南》教育宣传栏。
4.区教体局开展实验园《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阶段性成果展示活动。
(二) 积极面向家长宣传、解决育儿困惑。
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释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给孩子适宜的爱。
1.各幼儿园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可分班召开),向广大家长宣传《指南》,解读《指南》,帮助家长正确理解《指南》的内涵,各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
2.每个幼儿园采取网络媒体等形式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
3.组织开展好幼儿园开放日活动。幼儿园要面向在园幼儿家长、周边社区开放,利用“六.一”庆祝活动、开展小型运动会、幼儿活动图片展、幼儿手工制作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家长认真观察了解幼儿、充分尊重理解幼儿、正确鼓励支持幼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
4.鼓励幼儿园免费印发《指南》文本、挂图、海报和《家长宣传册》等资料。幼儿园要在园内外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和张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海报》、《指南》挂图,宣传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
5.区教体局通过上虞日报、电视台等媒体介绍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通过舆论宣传引导家长入规范园和扭转幼教小学化的传统观念。
(三)加强社会宣传,增进科学保教共识。
充分运用媒体、网络优势,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理念和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净化社会环境。各幼儿园要组织开展深入社区、集镇的广泛宣传,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传。采取广播宣传、散发资料、开展咨询等方式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向家长推广教育部官方微博微信“微言教育”推送的相关专题宣传信息。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落实。各园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传播正确教育理念、宣传科学育儿知识、争取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与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小学化”倾向、提高保教质量紧密结合,认真制定本地、本园宣传月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好系列公益宣传活动。
2.创新形式,注重宣传实效。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幼儿园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扬幼儿园贯彻《指南》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严重违背《指南》的行为要予以批评指正。要充分发动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宣传月活动。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应带头做好宣传工作。
3.加强指导,确保安全,突出科学保教。各园要围绕活动主题,确保活动设计科学、有序进行、确保安全。宣传内容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规律,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育儿规律的错误倾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活动和销售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公益性和科学性。
六、活动总结
各园认真执行本活动方案,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总结和典型材料、图片(电子版)请于6月25日前上报区教体局幼教办。
【关于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咸政教基字[2016]184号)精神,特制定彬县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通知中提出的“开展全员培训;建设一批试验区;抓好幼小衔接;加强社会宣传”的有关要求,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全面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二、活动主题
学习《指南》, 了解孩子。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县局成立彬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成教办,邹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五、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30日)
制定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进行前期的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31日-6月15日)
1.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利用“六一儿童节”,举行学习《指南》宣传月启动仪式,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现代传播手段,采用滚动字幕、公益广告、新闻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家长逐步转变观念,形成家园共育的教研文化,在全县营造学《指南》、用《指南》的良好氛围,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打造优质的育人环境。
2.开展全员教师通识培训。聘请省级专家进行《指南》概述、一日活动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集体活动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活动区中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如何运用指南观察了解幼儿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3.组织《指南》家教公益宣讲。组建区域《指南》核心课程讲师团,选拔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的教师、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家园教育专业团队,针对《指南》核心价值理念和家长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定期开展公益性讲座。
4.启动《指南》主题宣传。各幼儿园要开好家长学校、家长论坛等活动。每次确定不同的主题,聘请专家和在家庭教育中有成功经验的家长做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举行家长培训活动1-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
5.举办学习《指南》征文活动。以教育部即将举办的“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文活动为契机,在全县幼儿园的教师和家长中开展学《指南》、用《指南》征文活动,倡导幼儿家长积极参与,踊跃投稿,以自己的切身感受交流分享对《指南》的理解和体会,形成家园共享的育人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6月16日-6月20日)
各学区指导辖区幼儿园对本园的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收集整理各类活动资料及征文稿,以学区为单位撰写本辖区幼儿园的活动总结,并于6月16日前将各类活动资料、总结和征文稿报送县局成教办。
六、实施措施
(一)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新模式。
1.专家引领,达成共识,多角度、全方位理解和吃透《指南》核心思想和具体要求,开展幼儿园教师通识培训。
2.构建不同年龄段幼儿五个领域学习与发展有机渗透与整合,为不同年龄班教师提供更具体、可操作,贴近岗位的指导,开展学习《指南》的研究与探索。
(二)加强社会宣传,实施家园共育新举措。
1.采用《指南》家教知识解读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对所属区域广大家长进行科学育儿常识宣传,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合作观。
2.利用“六一儿童节”,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博客等形式对《指南》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分别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感悟指南、理解指南,重视社会对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的重要影响。
3.发挥幼儿园的专业优势,建立由浅入深的系统宣传机制,通过家庭访问、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日、家教展览、育儿经验交流会、园刊园报、编撰《指南家教指导手册》、家园合作宣传栏等方式与“家长学校”有效结合,切实加强家长自觉抵制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增强家园共育的教育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县开展《指南》学习宣传活动意义重大,一方面贯彻落实《指南》,更新观念是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必要途径,能有效地促进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将新的教育理念直接转化为教育行为,提高保教水平,有效克服小学化倾向;另一方面《指南》的研究有利于推进“区域互动”,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和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学区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指南》宣传、培训、研究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意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宣传教育活动。
(二)明确责任,有序运作。
为推进《指南》工作的落实,各相关股室和学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运作。
成教办要负责对全县幼教工作者进行专门指导和培训;负责对《指南》工作落实情况各阶段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县教研室要充分利用学前教育组的科研优势,发挥一线骨干园长、教师的作用,做好本区域内骨干教师、全员教师的业务培养与指导工作,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转换中发挥中介和桥梁的作用。
各学区要成立宣传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幼儿的各项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本辖区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家长进行学习《指南》宣传和培训活动,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公益性宣传,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幼儿园要从本园实际出发,认真组织教师参与《指南》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查找问题、反思、实践、再反思、再实践的方式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积极构建符合本区域、本园实际的研培管理及运行模式,真正将《指南》落到实处。要提前印制好宣传标语、《指南》挂图、宣传册、宣传单,设立宣传咨询点,现场解答幼儿家长问题,确保各项活动的开展扎实有序。
(三)典型引领,全面推进。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县局将在全县幼儿园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树立学《指南》、用《指南》的典型园、示范园,积极实行《指南》实验园的试点工作,以此推动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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