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的原则,以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积极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实效,广泛深入宣传各种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通过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任务,发挥科学技术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快科技成果在防灾减灾领域的集成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坚持依法行政,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通过开展一系列防灾减灾活动,将科学思维和法制理念贯穿防灾减灾救灾的全过程,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1日至17日为我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5月12日为我区集中宣传日。
四、活动内容及分工
(一)公益宣传
1.宣传周期间,吴江日报、吴江电视台、吴江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发挥各自宣传优势,通过开设专题专栏、播放科普片等形式,普及灾害防范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工作成果,报道各项主题活动,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文广新局。
参与部门:吴江日报社、吴江电视台、吴江广播电台。
2.利用户外广告、公交车、气象信息等显示屏和科普宣传橱窗等资源,插播宣传片和防灾减灾宣传标语。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减灾办。
参与部门:区教育局、城管局、交通局、气象局、科协。
3.在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营造社会宣传氛围。
牵头部门:区减灾办、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
参与部门:各区镇街道、社区。
4.利用“校讯通”、气象短信等平台在宣传周期间向市民发送防灾减灾公益短信。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气象局。
(二)主题教育
1.5月12日,区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应急装备展示、急救知识培训和观摩应急避难场所等活动。
牵头部门:区减灾办。
参与部门: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2.组织大专院校、中小学校举办一次交通安全、防火、地震疏散等防灾减灾主题班会、课外实践;出一期防灾减灾知识墙报;有条件的学校组织一次消防、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参与部门:区公安局、住建局、地震局、民防局、红十字会、消防大队。
3.全区防震、民防、消防、交通安全等科普教育场馆免费向市民开放。
牵头部门:区科协。
参与部门:区住建局、地震局、气象局、民防局。
(三)科普培训
1.组织医疗机构、红十字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向居民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救、互救知识咨询、培训。
牵头部门:区卫计委。
参与部门:区红十字会。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向企业员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传播安全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应急常识。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参与部门:区经信委、住建局、环保局、消防大队。
3.举办气象、地震、民防知识科普讲座和灾害信息员培训班。
牵头部门:区减灾办。
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地震局、气象局、民防局。
(四)应急演练
“5.12”宣传周期间,组织企业、学校、医院、商场、宾馆、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乡社区开展火灾、地震、防空等应急疏散演练。
牵头部门:区各有关部门,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
(五)组织灾害隐患和风险排查
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针对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和当地可能发生的暴雨、洪涝、台风、地震、滑坡等频发易发灾害威胁,重点排查城乡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生产经营场所、大型商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集中整治,提高预防灾害风险能力。
牵头部门:区各有关部门、各区镇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对所属部门、行业、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六)推进基层减灾能力建设
各区镇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增强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有条件的社区要开展一次针对本社区特点的灾害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社区居民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深入开展各项防灾减灾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牵头部门:各区镇管委会(人民政府)。
五、活动要求
各区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细化完善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区减灾办做好相关联络沟通和综合协调工作。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区减灾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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