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安排
1、5月4日前完成各项评选与统计工作。
2、5月6日下午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表彰大会。
五、评选条件
(一)“优质护理服务先进护士”评选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三年以上的护理人员;
2、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近一年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在优质护理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知识,护理操作技术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一年(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未出现病人投诉且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4天。
(二)“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科室”评选条件:
1、开展优质护理服务>3年。
2、公示并落实服务项目。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在病房予以公示。
3、弹性排班,每个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8-10个。
4、临床护理服务规范、到位,并能体现专科特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5、患者满意程度高。患者知晓自己的责任护士,对护理服务认可、满意,患者满意度≥95%。
6、医患关系和谐,陪护率明显下降,近一年无病人投诉(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
(三)“优秀护士长”评选条件: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护理管理工作二年以上的护士长;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在护理人员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科室管理科学规范,在上级检查考核中得到好评;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所在科室病人满意度≥95%,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护理管理与专科知识,护理技术操作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一年(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未出现病人投诉且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4天。
(四)“优秀带教老师”
1、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护理带教工作一年以上的护理带教老师;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带教认真,在护理实习生中得到较高评价;
3、具有良好的带教、沟通、教学能力,科室带教工作规范,在上级检查考核中得到好评;
4、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如亲人,关心体贴病人,所在科室病人满意度≥95%,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5、熟练掌握护理专科知识,护理技术操作熟练,业务水平较高,成绩显著;
6、近一年(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间)未出现病人投诉且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4天。
六、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各科室(护理单元)按照有关标准,自下而上,层层评选、逐级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原则上每个科室(护理单元)限推荐“优质护理服务先进护士”1-2名、“优秀带教老师”1名,在全院范围内推荐“优秀护士长”7名与“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科室”5个。
(二)申报“优质护理服务先进护士”、“优质护理服务先进科室”、“优秀护士长”与“优秀带教老师”,需附简单的事迹介绍,于5月4日前报护理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第二届“品管圈成果汇报”竞赛活动,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每个护理单元推荐1名代表参加汇报比赛,按成绩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四)全民阅读征文评选活动,由护理部、工会、团委统一组织,各护理单元安排好工作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