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6市税务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参考价值!
【2016市税务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1】
今年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为“新常态、新税风”。根据巴州地税局和巴州国税局《关于开展第25个税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巴地税发【2016】50号)要求,为切实搞好今年的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税收宣传月主题
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新常态、新税风”。
二、宣传工作重点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税收宣传月期间,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精心筹划和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国税部门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等方面的成效。
(一)把握时间节点,加强对重点税收工作推进情况的宣传。结合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公布税收“黑名单”和出台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等工作,大力宣传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工作;围绕《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和《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等,全面宣传国税工作的新亮点和新成效。
(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税法宣传咨询活动。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利用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报道税制改革措施,及时宣传结构调整、科技创新、促进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和落实情况。
(三)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思路和部署,加强与地税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策划重点宣传事项,持续发挥已有宣传品牌作用,推动税收宣传月活动和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宣传月活动安排
(一)市局开展的主要宣传活动
1.“新常态、新税风”主题宣传日活动。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首日,在市局统一组织协调下,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及广大国税干部紧紧围绕“新常态、新税风”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走出税务机关,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在办税服务厅推出不同于以往的服务形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纳税人满意度。
2.“致全市小微企业的一封信”活动。与市邮政部门合作,向全市所有小型微利企业邮寄一封信,其内容为介绍国税部门的工作职能、业务流程,以及国家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新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确保全市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同时,编印税收优惠政策图解,一并邮寄给纳税人,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
3.“争当小小税收宣传员”系列宣传活动。与铁岭市第三中学联合开展主题为“争当小小税收宣传员”的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内容有演讲比赛、税收知识竞答和创作《税收手抄报》等。对表现突出学生给予物质奖励,并将优秀作品在市局机关和铁岭三中进行展示。在广大中学生中宣传、普及税收知识,对进而发挥“小小税收宣传员”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4.“便民办税——铁岭国税在行动”集中宣传报道活动。邀请铁岭广播电视台和《铁岭日报》等市内主流媒体的编辑、记者组成采访小分队,深入全系统各级国税机关进行采访,集中报道各单位在落实税制改革、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行同城通办、贯彻简政放权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纳税人的切身感受,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除积极配合总局、省局和市局开展各项税收宣传活动外,要紧密围绕今年税收宣传月主题和宣传重点,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各自宣传优势,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税收宣传活动。各局至少要开展2项有新意、有特点、有规模、有影响力、有实际效果的税收宣传活动项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全市各级国税机关要提高对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人员、项目、经费上给予倾斜和保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税收宣传格局。
(二)立足实际,大胆创新。要紧密结合市局关于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总体要求和本地实际,注重发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地域和资源优势。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学习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不断创新宣传形式,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争取支持,注重实效。要广泛借助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力量,特别是发挥网络媒体辐射面广、渗透力强的优势,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影响。要节约宣传成本,本着“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宣传成果。
(四)加强交流,全面总结。宣传月期间,市局将在《国税信息》开辟专刊,在内部网站设立专栏,作为各单位交流工作的平台。各单位要加强活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反响等,以信息、图片等形式报送市局(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活动总结,并于4月30日前将2015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上报市局(办公室)。
【2016市税务局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2】
今年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按照总局、省局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现就全系统开展2015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指导思想
我局开展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以总局确定的“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不断扩大这一主题的品牌效应,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及纳税知识,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推动税收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服务于库尔勒市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